盲眼少女,以剑称圣! 第158章

作者:里应外合

  其实也还好。

  满级的明玉功一旦施展,她的整张脸可是都会变成“透明的冰”,那观感看起来比金刚不坏神功还要奇妙,甚至显得诡异,变成小金人总比脸透明来得正常。

  这样想着,安晴晚施展起了金刚不坏神功。

  她本来只是想试试这门武功对自己的加成究竟有多大,但旁边突然响起了惊叫声。

  “啊,安姐姐,你怎么发光了!”

  下一刻,安晴晚听见蓝小骨跑到自己身边,伸手就是一顿抚摸。

  “金色的,好漂亮……”

  哦,她都忘了蓝小骨这家伙是个“财迷”了。

  行了行了,别摸了,你摸哪呢。

  安晴晚给了蓝小骨一个脑瓜崩。

  “别闹了,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追苏农!”

  PS:最近感冒了,头疼的厉害,所以更新大概不会那么稳定,但每天至少会有4k以上,正常就是6.5k到8k。

  谢谢在下已阵亡的刀片!

一四二 安晴晚:我就是你的天!【5k】

  蓝小骨一脸遗憾地将手从安晴晚身上挪开。

  本来就很喜欢安晴晚了,看到安晴晚变成金色就更加喜欢了!

  可惜现在有急事要办,不然一定要央求安晴晚让她好好检查一下。

  金色的人,这也太厉害了吧,她就抚摸上一整年都不会感到厌倦。

  在痴醉中,蓝小骨将用来追索千里追迹粉释放出来的气味的蛊虫唤了出来。

  眼见蛊虫已经现身,安晴晚立时伸出手去,以公主抱的姿势将蓝小骨抱了起来。

  “这边,这边……”

  在蓝小骨的指引下,安晴晚健步如飞,一眨眼的功夫便已从狼窟冲了出去。

  经过刚才的那一番打斗,如今这地宫里还活着的人那是半点也不敢上来阻拦。

  但没人敢阻拦,却不代表没人添乱。

  早在安晴晚和冷青釉进入狼窟之时,便有从地宫中逃走的人启动机关,将地宫的出口给封堵了起来。

  因而,当安晴晚抱着蓝小骨出现在地宫出口时,横在眼前的赫然是一颗大的惊人的巨石。

  “安姐姐,小心!”

  蓝小骨失声惊呼,声音在密闭空间里激起回响。

  话音未落,安晴晚右掌已平推而出。

  没有蓄力,没有刻意施展什么招式,就是这样平平无奇地一推。

  金刚不坏神功神力无双。

  轰隆!

  一声沉闷的震响声忽然爆开,巨石表面瞬间绽开无数蛛网般的裂痕,下一刻便化作万千碎石,洪流般朝两人飞来。

  面对如此险境,安晴晚却没有露出半点怯意。

  她甚至不曾减缓半点速度,就这样抱着蓝小骨直接冲进了“洪流”中。

  “口——”

  那个啊字终究是没有啊出来。

  蓝小骨的尖叫卡在喉咙里。

  她亲眼见着所有迫近她们的碎石在飞到距离她们半丈远时,就好似遇到了一堵无形气墙,没有被弹飞,而是在噼啪爆响中瞬间被碾得更加细碎。

  这是何等可怕的护体真气?

  蓝小骨仰起头,望着安晴晚那仿佛闪烁着流光的精巧下颌线,原本充满惊骇的眼神渐渐软化,软得好似一摊烂泥,只剩满眼的温柔与痴醉。

  她的耳中再听不见轰隆爆响声,只剩安晴晚那沉稳的心跳声。

  她缓缓地将脑袋枕了上去,枕在安晴晚的胸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

  当烟尘终于散去。

  当摇晃终于停止。

  地宫里才窸窸窣窣钻出几个瑟缩的人影。

  望着那宛若沙堆般的巨石残骸,他们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一个个面无人色,冷汗浸透衣甲。

  没有人说话。

  他们都在害怕,也都在庆幸。

  还好,还好刚才他们没有生出要阻拦安晴晚的想法。

  连这巨石都挡不住安晴晚一掌,更何况是他们呢?

  ……

  数日后。

  黄河远上**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肃州,福禄县,一间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酒楼里。

  往来的客商聚在此地,一边喝酒,一边高谈阔论。

  他们谈的乃是近来京师附近发生的战事。

  自齐王东迁邺城后,多方割据势力都盯上了那空虚的关中地区。

  尤其是陇右的大秦天王,亲率数万大军奔袭,儧势必要一举拿下京师。

  然而,淮阳王愣是以老弱残兵,在京师坚守了十日,甚至还阵斩了大秦天王的一员虎将。

  在城破之后,淮阳王也绝不投降,在怒斥大秦天王是奸贼后,自刎归天。

  这把大秦天王气得七窍冒烟,当即下令要将淮阳王的尸体千刀万剐,还纵容手下士卒劫掠。

  只是好景不长,在大秦天王纵兵劫掠之时,大梁的左骁骑卫大将军一怒之下打开武关,将得到清霜派陆清徽支持的窦普放了进来。

  蓝田之战,窦普大破大秦天王,不但占据了京师,还将大秦天王一路赶回了陇右。

  便在此时,陇右突然又爆发了叛乱,自武威以西,尽数落入叛军手中。

  福禄县毗邻酒泉,如今就被叛军占领。

  “西有叛军,东有楚公窦普,东北边还有那突厥走狗季孝节,大秦天王这次恐怕是要败亡了。”

  一个身着粗布衫的汉子喝了一碗酒,一边打着酒嗝,一边摇头晃脑道。

  “败亡?恐怕未必!”

  就在这时,酒楼里忽然传来一道轻蔑的笑声。

  众人齐齐循声望去,只见在角落里坐着的是一个系着发辫的胡人。

  从发辫来看,此人应是突厥人。

  “这位兄台有何高见?”

  粗布衫汉子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被反驳而动怒。

  那胡人咧嘴一笑:“因为有我在,我若援助他,他便相当于有了天命的青睐,有了天命的青睐,他又岂会轻易败亡?”

  这话直接把酒楼里的所有人都听懵了。

  天命都出来了吗?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大了。

  “这人……”

  哄笑声顿起。

  就连粗布衫汉子也摇起了头:“兄台……”

  “我怎么了?”

  那突厥人笑着问道。

  粗布衫汉子道:“兄台实在是个妙人,像兄台这样的妙人实在是有趣。”

  那突厥人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

  “你这个回答我虽然不喜欢,但也不坏,本来我是想把你们都杀了的,但最近毕竟是喜庆的日子,我就饶你们一命。”

  他站了起来,桌上摆着的刀直接飞进了腰间挂着的刀鞘。

  这一幕看得酒楼里的人大惊失色。

  一个个紧捂着嘴巴,生怕发出半点声,将他激怒。

  那突厥人冷笑一声,从酒楼里走了出去。

  “既然那什么大秦天王现在处境不妙,那我便助他一臂之力,免得他一死,这河西之地也尽入窦普之手,窦普有清霜派援助,将来必成大患,便是杀不死他,也不能让他太快从关中打出去,不然这不利于我控制突厥。”

  一边思量着,那突厥人一面朝秦州上邽走去。

  不过他并未走出去太远,才走出福禄县几里地,他就停了下来。

  前面有人。

  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他只见过寥寥数面,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掉的人。

  “安晴晚!”

  安晴晚笑道:“苏农,许久不见。”

  苏农心头的喜悦一扫而空。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竟会在这里遇见安晴晚。

  这岂非是在做梦?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是来杀我的?你……”

  说着说着,苏农忽然顿住了。

  他想到了一个问题。

  安晴晚是大宗师不假,但在吞下那只吸取了迦楼罗王的内力、气血,以及武学经验的蛊王后,现在的他也称得上是大宗师了。

  既然安晴晚是个大宗师,他也是个大宗师,那他有什么好怕的。

  “哈哈哈。”

  苏农大笑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但你已经来晚了,现在的我早已不是大半个月前你在大河上见到的我了,现在我的,是突厥五十年来的第二个大宗师,安晴晚,既然你来了,我正好拿你试试我的真实实力!”

  安晴晚摇起了头:“我第一次见你时,你看起来还很是谦逊,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不曾想这才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你竟有如此大的变化。”

  苏农笑道:“人总是会变的,一个人在当奴隶时,和做皇帝时那能一样吗?皇帝有皇帝的威仪,大宗师也有大宗师的气度!”

  安晴晚道:“你这样的气度我倒是第一次见,当初我遇到的平南王、冉平,他们都没有你这么张狂。”

  苏农冷笑道:“他们又凭什么能与我相比?他们不过是一群欺世盗名之辈,而我苏农失毕,我是真正的天命之人!”

  安晴晚笑了起来:“当真比不了吗?苏农,你不是很疑惑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

  她将手往蓝小骨身前一横。

  但见一只蛊虫沿着蓝小骨的脚趾往上爬,最后爬到了安晴晚的衣袖上。

  “我便是靠这只蛊虫捕捉到你的位置。”

  “蛊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