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厕所妖精
“兔女仆?”
立希脸一红:“哈!?开什么玩笑,谁会穿那种衣服上台演出!”
爱音笑眯眯道:“哇,反应好大。开玩笑的,虽然我很想看,但演出服果然还是得追求时尚啊,这次是比较柔和温暖的风格,就像是花海一样!”
那还差不多。立希安心了下来。
...不对,爱音说她想看?果然还是不能放心,之前还说想要摸脸。
如果没阻止她,她就真的摸乐奈的脸了。
但那都只是小事。
“爱音....那个,抱歉了。”立希摸着脖子,轻声道。
“人之常情啦。”
“嗯?你在说什么?”
爱音眨了眨眼:“rikki不是想对拒绝我的兔女仆而道歉吗?”
“只有那件事我绝对不会道歉,要穿你自己穿去!我想道歉的是....今天又对你说了些不太好听的话,就是....训练的时候。”立希低声道。
“我没放在心上啦。”
“真的?”
爱音笑道:“真的真的,rikki你太多心了,不过——”
“不过?”立希心里咯噔一声。
“rikki偶尔温柔一点嘛。”——这么说的话,或许会让立希误会,也可能让她把控不好温柔与严格的度。正因为要组乐队走下去,才需要立希这样严格的性子。
指正永远比不指正要好。
之所以想这么说,只是爱音想要抱怨一下而已,她有段时间都没见到之前软糯可爱的立希了。
既然如此....
爱音的目光在四处游走,视野里瞥中了背着孩子走路的一名父亲。
诶!她有了个想法。
“我偶尔想对rikki撒撒娇啊。”
立希耳根发热,吸了口气:“比方说?”
“背我。”
“哈?”
爱音笑眯眯道:“rikki力气很大吧?每次看你扭瓶盖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行,那背我走一段路应该也不成问题!”
立希叹道:“你认真的?要我背着背着吉他的你?”
那跟负重训练没什么不同了。
“吉他放一边先嘛,从这里背到那个路灯就行。”爱音指了指前面的路灯。
“哼嗯”立希若有所思。
如果只是背这么一小段路的话,倒不是不行。
但有那个必要吗?没有吧。
“想被背的话找你父母不就行了,干嘛要我来。”
“我都高一了还找父母?小时候这么要求倒是没问题。”爱音摇摇头。
立希无可奈何:“你难道不觉得找同为高一的女生这么做更有问题吗?”
“有吗?”
“有。”
爱音摇摇手指:“rikki真是不懂啊,正因为是同龄人才能做这种事哦!”
“我的确不懂,但也没想懂。”
“那rikki是要拒绝了?可是我的脚好酸啊——”
“还不是因为你要绕远路买东西。别装了。”立希挑眉道。
“就背我一小会嘛。”爱音仍不死心。
虽然是最好的朋友,但果然有时候还是会让人感到烦闷。
立希心想,如果她不接受,爱音恐怕就会一直惦记着这件事了,甚至可能会明天特地拿出来跟其他人说。况且她心底里还是对爱音有些过意不去。
犹豫一番,立希叹息道:“....只是一小段路的话。”
“嗯嗯!rikki,love!”
把吉他和袋子放在长椅上,路灯离这里不算很远。爱音拍了拍立希的肩膀,示意她蹲下。
立希蹲了下来,然后起身,托住爱音的大腿。
“别摸不应该摸的地方哦。”爱音提醒道。
“谁会摸啊。你才是别乱动,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
爱音拍了一下立希的脑袋:“不要说这种话啊,应该说轻得跟羽毛一样哦。”
“哈?这明明是事实。”
但爱音依然算是比较轻的类型了,这也得益于她一直以来的身体管理。
因为没有镜子或者水面,立希无从得知她们在旁人眼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不过后背紧贴的重量还是无时不刻告诉她,自己正在背着爱音。
迈出一步,并不困难。两步也是。
“很稳嘛,冲吧,rikki!”
“啧,如果你想摔得狗啃泥的话我可以这么做。”
“说说而已。”
视野比想象中的要高。
立希还真的答应了她的要求。
爱音贴着立希后背,双手环住脖子:“rikki不如就这样带我回家吧?”
吐出的微弱气息落到耳边,有点痒。
“不带。”立希立刻回答,怎么想都做不到。
“小气。”
“你吉他不要了?”
“没有吉他的话rikki就会背我回去了?”爱音继续得寸进尺道。
不知道。
也许会,也许不会。立希漫不经心地想着,她现在也没有余力去思考这件事情,不管是轻柔的香气还是拂过耳边的轻声细语,都让她心跳加速。
明明只是背一小段路而已,却有种像是做了激烈运动的感觉,难以使力。
“....我只能背你到前面的售货机。”
比路灯更远一点,但也只是一点。
爱音笑道:“好哦,那你想喝什么?”
“...可乐。”
把爱音背到自动售货机前,放下她,然后回去拿起吉他包和袋子,回到爱音身边。
“给。”爱音递来了一罐可乐。
“嗯。”
看着爱音重新背起吉他,立希拉开拉环,兴许是天气转冷了,汽水的口感带着一丝冰凉,但就算有这份凉爽落进身体里,胸口依然泛着热意。
“rikki偶尔也对我撒撒娇如何?”爱音突然说道。
“哈?”
爱音得意道:“我可没忘哦,之前一起回去的时候,你要我夸你做得好。”
“....啰嗦。”
向爱音撒娇实在是让人难为情。她怎么可能会做。
PS:摸
第104章立希也干了,素世也干了,灯也干了
花咲川女子学院内。
立希趴在桌上,玩着手机。
【爱音:大家看看我的新设计!】
【灯:好暖的色调....】
【素世:不也挺好的吗?】
【乐奈:O】
“O”是什么意思?OK?还是哦?
乐奈这家伙发信息也太简短了,有时候还打错字或者只发几个字母。
立希点开爱音发到群里的图片,心想还不错,不过只要不是兔女仆那种羞耻打扮,演出服设计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演出服?”
立希没看也知道是海铃在搭话,随口回应:“算是吧。”
她瞥了眼海铃手里的贝斯包。
“要去打工?”
海铃作为一个技术高超的贝斯手,却始终没有在某一个乐队里常驻,只要有乐队需要她,她都会去帮忙——当然不是免费的。
听说她担任了三十支乐队的贝斯手,不过真正在活动的似乎只有十支。
跟雇佣兵一样。
“对,有个新乐队找我,还要我戴面具出演舞台剧一样的东西。”
“哈?这什么奇奇怪怪的乐队,别被坑了啊。”立希挑眉道。
海铃拿出手机确认时间:“放心吧,我的面具还算帅的。队长...似乎是认真想要做下去的,不过说不定哪天就炸了,但那也和我没什么关系就是了。”
“你干脆改名叫雇佣兵算了。”
“那也不错。不过我还挺羡慕的。”
“羡慕什么?”
海铃瞥了眼立希的手机屏幕:“...不错的衣服。”
“的确,不过这家伙的取名品味就很糟糕了。难道说你想要穿?她应该会挺高兴的,毕竟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客人。”立希撑着脸应道。
“可以考虑。我走了。”
“哦。”
戴着假面又要做舞台剧演出的乐队?听起来就很不正经。立希心想。
她才不会认可这种乐队呢。
但海铃肯定自有分寸,虽然个子不高——看着高是因为穿的增高鞋。可人还是挺可靠的。
就在这时,立希看到了新的消息。
【爱音:rikki有空吗?陪我去买布料吧!】
反正今天没有预约到录音室,做不了集训....立希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
【立希:不是不行】
【爱音:我没说不行?】
【立希:你得庆幸没发给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