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基超小只
见势不妙的尼欧斯小姐瞬间开溜,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被两个逆子标记上了气味,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在一路跟随。
而与此同时,在繁杂时间线中终于寻找到确切方位的占星者,则看着那被漆黑火焰强制固定,充斥着毁灭意味的时间点沉默不语。
“这究竟是什么power?”
第213章 没有海螺姑娘,只有神奇的劲霸狗子
“这也太倒霉了吧?”
夕阳西下,循着气味,尾随尼欧斯足足半天的狗兄狗弟趴在房顶,荷鲁斯的感叹在莫德雷德耳边响起。
在这一天中,二人(狗)凭借其体型优势混迹大街小巷,一直悄悄注视着那只罗马母狼。
哪怕现在他俩爬到了房顶上,也根本不会有人在意什么,毕竟任何正常人都不会觉得两条狗会偷窥。
可在这段时间内,二人却发现了黄皮子的大量黑历史。
别看未来的帝皇一本正经,看上去是个冷酷面瘫的金色大只佬,但在现在的这个尼欧斯,那真是集众家之所短,人性简直不要太丰富。
摸鱼划水,馋懒奸滑样样精通,睡觉的时候还磨牙放屁打呼噜,最关键的是她还特别穷!
身为永生者,再加上帝皇那堪称变态的魅惑能力,按理说应该不缺钱的,甚至在这个还在面对面交易的落后时代,连钱都应该不用付,直接刷脸就行了!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黄皮子的超凡魅力依旧存在,但比魅力更引人注意的是另外一种东西——倒霉!
说倒霉都算轻的,化身尼欧斯小姐的黄皮子出门被狗咬,路上被马撞,买个东西还能遇见小偷,把伺候尔达得到的赏钱给偷走了。
要知道这可是真正的辛苦钱,莫德雷德可与荷鲁斯可以当面作证,就她们俩那种往死了搞的变态玩法,放在豆芽那边都不为过。
莫德雷德最恨小手不干净的了,直接溜到那个小偷背后把钱又给偷了回来,瞅准机会把钱包砸在了尼欧斯身上。
然而失而复得的喜悦还未持续多久,我们的尼欧斯小姐就又把钱给弄丢了。
还不信邪的莫德雷德再次行动,一次两次三次,就短短半天时间,钱包来来回回倒了足足七八趟。
搞到最后荷鲁斯都有点绷不住了,直接亲自出马,按着那几个小偷揍断了他们狗腿。
然而这只是倒霉的开始,当再次捡回钱包后,尼欧斯竟然不知怎么的失足摔进了河里,钱包直接给冲跑了。
若不是莫德雷德和荷鲁斯暗中发力,这倒霉玩意儿差点被冲到地中海去!
探出狗头,看着正趴在地上生火做饭,但因柴火被突如其来的雷阵雨淋湿,怎么点也点不着,最后气急败坏用灵能闪电点火,却把灶台炸掉的倒霉玩意儿。
即便再不愿意承认,二人也觉得他们那便宜老登身上肯定有点什么玄学成分在身。
“要不咱们下去帮她一把吧,我刚才溜进屋里看了,那个装粮食的陶罐破了个洞,麦子全都被老鼠偷走了,就算她生起火来也根本吃不上饭。”
作为黄老汉背地里最大的小黑子,莫德雷德最喜欢的就是在帝皇身上找乐子,但看着院子里那个一脸衰样,一身黑灰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倒霉蛋,犹豫再三后,还是同意了荷鲁斯的要求:
“不过你可记住了,咱俩现在的身份是一条狗,绝对不要做出什么篡改历史的事情出来,最好连名字都不要透露。
既然黄皮子背地里不检点,有事没事就和尔达开银趴,而咱俩又身在古罗马,那你就叫罗慕斯,我叫雷穆斯算了,正好对应罗马母狼。”
“有道理!”
…………
有没有道理不知道,反正现在是有人要饿肚子了,但好在永生者这一既不科学也不亚空间的东西饿不死。
无能狂怒后的倒霉蛋推开房门,由于那堪称诅咒的倒霉运气,蜡烛这种奢侈品显然是不可能有的。
甚至不光没有照明工具,房间内还堆积着各种各样的破烂垃圾,就凭这一点,莫德雷德就是帝皇的亲儿子。
“唉~早知道就把那袋子香瓜带回来了,可恶的野狗!可恶的小偷!可恶的河!就连柴火都和我过不去,我好饿啊!”
还没发现自家粮食罐罐被老鼠偷完了的倒霉蛋径直奔向床榻,直接滚了上去。
好在房屋四处漏风,让那堆胡乱堆放在墙角的茅草很是干燥,躺起来很是舒服,没过多久就让这坨黄皮子进入了梦乡。
伴随着打呼噜磨牙说梦话等一系列噪音响起,大门被再次打开,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溜了进来。
人立而起的两条狗子凑到草垛旁边,看着黄皮子那一脸雀黑,邋遢的不成样子的糟糕形象,都感到了一种滤镜破碎的生草感。
看着周围家徒四壁,除了还算结实以外基本没啥东西的土坯房,二人对视一眼,立刻开始了行动。
虽然二人只是投影,身上也没啥工具,但凭借乐善好施的罗马老乡,莫德雷德还是借来了一些材料。
二人分工合作,莫德雷德探出利爪嘴脚并用,先是搓了几根草绳,而后又用草绳编织捆绑出扫把、簸箕、草席、坐垫、藤筐,鱼篓等一系列编织品。
而荷鲁斯则拿着扫把簸箕打扫房间,把各色垃圾破烂分门别类,有用的丢给莫德雷德回收再造,没用的直接丢点清理。
即便只是个投影,还变成了两只狗子,但那也是基因原狗,断不是一般废狗之流。
很快,在黄皮子的呼噜声中,二人就整理好了一切,起码让这个小房子看着像个正常人类的居所。
忙完这一切后,二人又退回院子修理灶台,为了让这倒霉孩子不至于再出现点不着火的抽象操作出来,二人又修建了个雨棚。
甚至莫德雷德还挤出少得可怜的星神之力,搓了个厚实的铁质平底锅出来。
“二哥,你不是说不要改变历史吗?”
“闭嘴,这个时代已经有铁器了,我搓个锅咋了?赶紧干活,我继续制造工具,你去整点食物过来,这倒霉玩意儿竟然连盐都没有,这可是海边啊!”
好在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要不然两只既能人力而起,又能做家务,还会炒菜的狗子一定会登上头版头条。
随着天边第一缕阳光升起,恍惚之间,做了一晚上饿梦的黄皮子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拔弄自己的脑袋。
“睁开眼睛,你个衰崽,我是你爸爸!”
“啥?爹你没死啊!”
猛然惊醒的黄皮子没有看见她那死去多年的老父亲,只看见了两颗对自己傻笑的狗头,一黄一白,正是昨天咬自己的那两条。
“我一定是在做梦!”
“啪。”
在荷鲁斯略显心疼的目光中,莫德雷德直接一爪子呼在了黄皮子脸上,揪着她耳朵就给薅了起来:
“疼,疼,疼!”
“疼你妹啊疼,多大的人了还在这装可爱,简直连脸都不要了,给我起来,滚去吃饭!”
顺着荷鲁斯狗爪看去,一碗热气腾腾的海鲜粥被放在桌上,旁边还配了一块略显焦糊的烤饼。
人是铁饭是钢,饥饿让黄皮子忽略了周遭的一切不合理,直接一头扑到了桌子上,也不怕烫,抱着碗就在那里疯狂干饭,哪怕昨天她连一张桌子也没有。
整整一陶罐浓粥,外加13张大饼,全都被黄皮子吃的一干二净,显然是饿狠了,最后撑了个半死,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直到这个时候,黄皮子才反应过来自己旁边还站着两条狗,而且这两条狗还会说话!
“你们也是永生者吗?”
就知道这货会这样问,早已做好充分准备的莫德雷德一个后空翻就跳到了荷鲁斯身前。
明明是在室内,可周围却出现起一阵微风,吹拂起了莫德雷德身后的红色披风,狗嘴微张,即便只是一只矮小狗子,但却展露出无与伦比的王霸之气。
而荷鲁斯更是仰天长啸,微风吹拂着那毫无杂色的银白靓毛,搭配身上的金色配饰,有种说不出的高贵之感:
“哼!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
“那我们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
“为了爱与和平,为了贯彻正义与希望,我!拥有惊世智慧的雷穆斯!”
“拥有无尽power的罗慕斯!”
“而你……”
被两双炯炯有神的狗眼注视,黄皮子下意识伸出手指指着自己:“我?”
“对,你就是我们选中的魔法少女尼欧斯啊!叫声爸爸听听。”
别管靠不靠谱,既然狗都能开口说话了,那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但即便如此,黄皮子也不会冲着两个明显脑子不正常的妖怪喊爸爸,她总觉得这两头狗子有点沙雕。
“可我不是尼欧斯啊!你们说的尼欧斯已经打仗去了,我只是他的一个分身,我叫马卡拉。”
“Why?”
第214章 会赢吗?会赢的!
林间小路上,一个身穿铠甲的高大骑士,正在和胯下战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即便明知道马不会开口说话,可这个骑士依旧叭叭个不停,或许正因马不会开口说话,骑士才会把它当做一个情绪垃圾桶,什么东西都往外说:
“尔达这个疯婆娘实在是太可怕了,简直就是个毒妇,想我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
若不是遇人不淑,怎么会被那群混蛋绑了送到尔达手里?可恶的欧尔佩松,不就是偷他几只羊吗,这1000年都过去了,还死揪着这点儿事儿不放!”
接下来就是一些听不懂的话了。
什么永生者的事能叫偷吗?那叫借!你有800头羊,我吃你799头羊怎么了?又不是不还,后来我可是让你当战帅了。
对于一个古代牧羊人来说,欧尔佩松绝对是合格的,毕竟800头羊不是个小数目,放在什么时代都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甚至在巧高里斯的草原上,一些较为贫穷的部落,其所拥有的牛羊也就1000上下。
头顶红色闪电纹路的高头大马不语,虽然只是一匹马,但浑身充满了不可名状的闲鱼气息,更何况它只是一匹马呀,怎么可能会说话?
既来之则安之,与其想那些有的没的,还不如路边嫩叶来的吸引人。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太阳!
名为闪电的战马撒起了欢,路边的嫩叶却遭了殃,没有人会怀疑一匹马的,而这正是他与父亲独处的美好时光。
【我才是真正的首归之子,哈哈(òó)】
是人是鬼都在演,只有骑士依旧发着牢骚:
“尔达滋味真不错啊!
闪电你放心,主人我不会跟你抢小母马的,这些都是谣言,是尔达这个妒妇编造出来的,一个尔达就够我受的了。
越是漂亮的人越会说谎,如果未来尔达有了子嗣,那一定是个谎话连篇的混小子!
但好在我寄高一筹,搞了个分身,用来应付尔达这个欲求不满的疯婆娘,不然我便样衰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好像未来人类中会产生许多对动物感兴趣的福瑞控,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污秽了,必须出重拳!”
名为尼欧斯,现在叫做乔治的高大骑士挥舞手臂,即便身旁只有一匹战马,但还是开始着他的激情演讲:
“曾经,我也只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像闪电你一样,除了吃就是睡!只可惜母亲走的早,但父亲爱我,我爱父亲!”
没想到自己都变成一匹马了,竟然还能听到这副贯口,该死的荷鲁斯,你他妈还在追我。
可毕竟闪电只是一匹马,他无法拒绝,只能在那里默默接受,顺便听一听父亲的神秘过往。
“然而我同样敬爱的叔叔却谋杀了父亲,目睹了这一切的我很害怕,但很快就不用怕了,叔叔突然心肌梗塞而死。
闪电,你知道吗?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是那件事让我意识到人类需要秩序,而良好的秩序需要有良好的领导者,也就是我来创造。
所以为了人类的明天,也为了咱们能吃上一顿热乎的饭菜,奔跑吧闪电,我们要去消灭那头恶龙!
毕竟那可是30枚金币呀,只要消灭恶龙,我们家里就有钱了。”
花费20年工资,手持罗马最好工匠打造而来的长枪盔甲,骑上自己从野外寻来,一拳一拳硬生生揍到顺从的战马,帝皇认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
越过山巅,山民口中代代相传的恶龙显于眼前,那银白金属凝结而成的宏伟身躯,仅是一次吐息,就让天空碎裂,闪烁着翠绿电光。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在骑士看见巨龙的那一刻,名为虚空龙的存在,也看见了这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
这让借助古圣神器假死脱身,来到这个愚昧世界的虚空龙大人很是兴奋。
身为宇宙星神,虚空龙也和他的同胞一样性格恶劣,但相当于只会吃和杀的拥夜者,虚空龙更喜欢被崇拜的那种奇妙感觉。
这个世界虽然安全,古圣大敌已经消失,连带着那群叛徒也已沉睡,只剩下一群死剩种苟延残喘,再加上人类也颇为恭敬,但虚空龙总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祂终于明白了,就缺一个用来杀鸡敬猴,彰显他强大力量的小虫子。
恶趣味上头的虚空龙变化成了风车,想要用狂风暴雨来逗弄这个不自量力的蠢货。
“哦!非但没有逃跑,反而向我冲来了吗?”
然而,这番操作却让帝皇燃起了熊熊怒火,驱动战马,开始了他无可阻挡的骑士冲锋。
“我的长枪是花了20年工资买的,我的战马是全罗马最好的马,名为虚空龙的异形啊,不要用你的不知所谓来侮辱我的惊世力量了!
我要和你大战300回合!300回合!
来吧,你个渣渣!”
会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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