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
冯·施耐德没有想到,那个一向冷淡的楚子航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而楚子航也在瞬间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
他立刻松开了那只因为用力过猛,而紧紧握攥着桌子边缘的手,向冯·施耐德道歉。
“抱歉,教授,我失态了。”
“我确实见过那样一个假面骑士。”楚子航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我想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先询问一下教授,你们是在哪里,见到的那个绿色的假面骑士的呢?”
楚子航的回答,瞬间就让冯·施耐德那双如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察觉到了楚子航与那位神秘的假面骑士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
“关于那位假面骑士的目击报告,涉及到执行部的一项级机密计划,所以,我暂时不能告诉你他出现的具体位置。”
冯·施耐德的语气不容置疑,“但是,你确实是见过那位假面骑士的,没错吧?”
听到冯·施耐德的话,楚子航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
“嗯,我确实见过他。”
楚子航放下了那张画着绿色假面骑士的画纸。
“同时,不论这个机密计划是什么,我都申请,以执行部A级专员的身份,加入这个计划。”
楚子航看着桌子上那个绿色的、充满了时间元素与神明般威严的假面骑士,他的思绪,瞬间回到了过去。
在那个自称为“路过的假面骑士”的人,在那条永无止境的高架桥上,将神话中才会出现的主神——奥丁在一个自己都没看清的瞬间击溃之后。
楚子航驾驶着那辆濒临报废的迈巴赫,用最快的速度将奄奄一息的楚天骄送到了医院。
而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半昏半醒的楚天骄,断断续续地,向楚子航讲述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真相,以及那些隐藏在历史阴影中的、关于龙族与混血种的秘密。
听着那个重伤的男人,口中传出的微弱呢喃声,楚子航人生中第一次觉得,听这个男人啰嗦也是一件如此幸运的事情。
因为他那喋喋不休的话语声,让楚子航知道,死神还不能把他从自己的身边夺去。
然而,也就是在楚天骄被楚子航送往医院不久,就在他刚刚脱离了生命危险之后,他就离奇地失踪了。
就在楚子航短暂地离开病房,去为他买水的片刻。
明明楚天骄还是一个需要卧床静养的重症病患,但他就是那样突兀地、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了。
就算楚子航在第一时间就报了警,查看了医院所有的监控,最终也没有任何结果。
在监控的录像中,楚天骄根本就没有离开过那个病房,但就是在一瞬间,消失不见了。
直至今日,也没有任何破案的线索。
楚天骄的失踪最终被警方列为了“悬案”。
而楚子航之所以会来到卡塞尔学院,其最根本的原因,也是想要找到当年自己的父亲楚天骄失踪的真正原因。
他是卡塞尔学院建校几十年来,第一位并非由学院联系,而是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混血种。
因此,在冯·施耐德拿出那张,和楚子航印象中的那个绿色假面骑士,有着七八分相似的画像的时候,楚子航那颗沉寂已久的心,再一次剧烈地颤动了起来。
因为,那位绿色的假面骑士,是除了失踪的父亲与自己之外,目前唯一一个,在那个暴风雨之夜,进入了那条永无止境的高架桥的人。
如果自己父亲的失踪,真的跟那一晚有关的话,那么,他,就是自己唯一能够找到父亲的线索。
而直视着楚子航那双燃烧着金色火焰的瞳孔,冯·施耐德,作为执行部的部长,以及楚子航的老师,他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
“既然你是和那位‘假面骑士’直接相关的人员……那么,我在此以卡塞尔学院执行部部长的身份,允许你加入‘青铜计划’。”
黑月之潮 : 第80章 老唐
然而,在整个卡塞尔学院的执行部与领导层,都因为一个被名为“假面骑士”的神秘存在而引发剧烈地震的时候,没人知道,这个所谓的假面骑士本人,已经悄然抵达了美国。
在长江三峡那个暴风雨肆虐的夜晚,白夜闯入了由青铜和齿轮所构筑的尼伯龙根——“白帝城”,取得了那套名为“七宗罪”的炼金武器,并将其如同丢一件快递般交给了卡塞尔学院的人之后,他又在那片浑浊如泥浆般的江水中,搜寻了几个小时其他龙类的踪迹。
在他的记忆中,这片水域中本应该还有一个名为“参孙”的龙侍——那是与刚刚被他一脚踢爆的倒霉蛋同级别的次代种。
消灭一头次代种,意味着20点兑换点数,白夜本不想放弃它。
但这片水域实在是过于庞大,在自己与那头龙侍进行过战斗过之后,这片水域又迎来了剧烈的水下地震。
浑浊的深水区能见度几乎为零,就算把“摩尼亚赫号”上的声呐设备拆下来用在这里也形同虚设,混乱的水流和地质活动会干扰一切搜寻活动。
而且不同于那个一根筋地冲出来送死的倒霉蛋,这只可能存在且名为“参孙”的龙侍,似乎根本无视了自己闯入“白帝城”这一行为。
白夜很清楚,如果这只在这片水域中至少也存活了上千年的狡猾龙类有意地躲藏起来的话,那就算自己能够驾驭假面骑士克洛诺斯的力量,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它的踪迹。
权衡利弊之后,白夜决定地将这20点兑换点数暂时放弃。
之后,在离开三峡那片依旧阴云密布的区域后,他并未回到自己在北京地铁站深处的那个连接着尼伯龙根的据点,而是简单地休整了一番,便立即坐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
舷窗之外,厚重的云层如同凝固的苍白浪涛,被波音747那闪烁着金属寒光的机翼,无声地剖开。
白夜靠在冰冷的窗沿上,在他的下方,是逐渐模糊成一片灰色马赛克的天河机场的巨大轮廓。
那座机场,正被他缓缓地抛向身后。
机舱内那恒定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嗡鸣声,和邻座那位中年商人压抑着的、如同风箱般的鼾声,共同构筑出了一种与世隔绝的真空感。
在座位上,他拿出了自己的护照,这是一本崭新的、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证件,上面的名字是——齐格飞。
那是由“薯片”为他接下来的任务所准备的一个新身份。
尽管他觉得自己这张纯粹的东亚人面孔,配上“齐格飞”这个充满了日耳曼史诗气息的名字显得十分违和,但他提出这个问题时,“薯片”却告诉他说:“如果有人问的话,你就说自己其实是姓齐,名格飞,不就好了。”
听到“薯片”话后的白夜甚至懒得吐槽。
漫长的航程,在机舱内大多数乘客那混沌的睡意与片刻清醒的间隙中,缓缓地流逝。
但拥有“超肉体”能力的白夜,却与他们截然不同,他不需要多余的睡眠,整整十六个小时的漫长航班,他都是在一种绝对的、毫无困意的清醒中度过的。
而在这漫长的清醒之中,他的心底也稍微泛起了一丝微不可察的涟漪。
随着各种能力的加持,他与人类的差距越来越大,尽管早就拥有了身为过客的自觉,但是他依旧产生了一种仿佛自己是披着人皮的怪物一般的错觉。
这不是他第一次产生这种奇怪的想法。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某一天开始,他经常会被这种奇怪的想法缠绕。
但是这股感觉很快就被他从脑海内清除,因为他意志便不会被这种多余的想法所左右。
当引擎的嘶吼声骤然加剧,巨大的机身开始剧烈地颤抖、下沉,穿透那厚重如铅的云幕时,一片截然不同的景象,猛地撞入了他的眼帘。
2009年深秋的芝加哥,在黎明前那最浓稠的、如同墨汁般的夜色里铺展开来,广阔的密歇根湖,在夜色中黝黑而深邃,宛如一块能够吸收掉所有光线的黑曜石,冷冷地倒映着城市那冰冷的灯火。
而那些灯火,并非是温暖的点缀,而是这座巨大的钢铁森林,自身所燃烧着的、冰冷的磷火。
它们密集、坚硬,带着一种只有金属才拥有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质感。
参差的摩天楼群刺破低垂的夜幕,像无数沉默矗立的黑色巨剑,尖端隐没在潮湿的雾气里,奥黑尔机场庞大的跑道系统在探照灯下延伸,如同某种巨型机械兽裸露的冰冷脉络。
白夜抵达了他的目的地。
2009年的美国与白夜所在的那个时代不同,在即将到来的经济危机面前,美国的繁华时代即将落幕,但是此时的它还残留几分当年作为“灯塔”的余晖,与白夜认知中那个妖魔乱舞的时代相比倒是要“文明”不少。
白夜走下了飞机。
与身边那些大包小包、脸上写满了对异国他乡的好奇与兴奋的中国旅行者相比,他作为过客显得更加纯粹。
而就在他走出机场出口的那一刻,他看见了在机场外围,有一个正在兴奋地、使劲地挥着手,迎接自己的人。
罗纳德·唐。
一个顶着一头蓬乱得如同鸟巢一般的黑色卷发,古铜色的脸庞上,嵌着一副轮廓深邃的、充满了混血儿风格的五官的男人。
他身上那件廉价的T恤,已经被洗得有些发白了,但看得出来,他也十分用心地整理过自己。
他站在机场的人群之中,向着白夜拼命地挥着手,当他咧开嘴笑的时候,露出了一口在灯光下有些晃眼的白牙。
那不羁的笑容里,透着一股没心没肺的、旺盛的生气。
“嘿!白夜老弟!Welcome to America!”
罗纳德·唐像是完全无视了周围拥挤的人群,径直地穿了过来,走到了白夜的面前,和身材高大的白夜相比,他显得稍微矮了一点点,想要拥抱白夜,甚至得稍微抬起头才行。
但是他却毫不在意地张开了自己的双臂,以一副热情得有些过分的东道主的模样,给了白夜一个结结实实的、充满了力量的拥抱。
“呵,好久不见,罗纳德。”
白夜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他轻轻地回抱了一下这位热情的、似乎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烦恼的混血猎人。
“嘿!跟我这么客气干什么!叫我老唐就行!”罗纳德·唐放开他,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上次在埃及时的事儿,我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你呢!听说你有任务要来美国,我可是开心坏了!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吗?我上次在网上就跟你说好了,这次到了美国,一定要好好招待你的!”
自称为“老唐”的男人,虽然长着一副混血儿般的外表,但对中文却懂得还不少。
他甚至都能准确地引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出自《论语》里的话,尽管他的发音依旧带着一股浓厚的美式口音。
“好吧,老唐,一年不见,你的中文看来更好了。”
白夜松开了被老唐抓住的肩膀,随后跟着他一起,向着机场的停车场走去。
“哈哈,你也这么觉得的是吗?我最近在网上打游戏,认识了一个中国朋友,人很好的,打《星际》水平能和我有的一拼,听说他今年也来美国上大学了,有机会的话我介绍你们两个认识认识。”
“哦?那我倒是有点期待。”
白夜大概已经猜到,老唐口中说的那个“朋友”是谁了。
白夜跟着老唐,离开了喧闹的机场。
而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走在自己身前、正兴高采烈地吹嘘着自己最近又接了什么大活儿的老唐的背影,那一眼的目光,与他看芬里厄时有几分莫名的相像。
黑月之潮 : 第81章 朋友
罗纳德·唐。
比起这个名字,他更喜欢让别人叫他“老唐”。
他自称是个血统纯正的美籍华裔,但是他那张轮廓深邃的脸,却一副混血儿的风格。
他是个孤儿,在高中辍学之后,就一直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样,混迹在芝加哥那些最破败、最混乱的贫民区里。
平时他都是靠着在那个名为“猎人网站”的灰色平台上,接取一些边缘的赏金猎人任务,来赚取自己生活的需要。
只不过猎人的收入十分不稳定,至今他依旧没能摆脱贫困潦倒的生活。
而他自认为自己的本领不强,但是运气却好到了一种近乎夸张的地步。
无论是对其他那些装备精良的猎人来说,都危机重重的古代墓穴探索,还是什么深入原始森林的、对古代文明遗迹的搜查任务,别的猎人团队,往往会深陷其中,轻则挂彩受伤,重则团灭嗝屁。
但唯独连地图都看不太明白的他,每一次都能够化险为夷,毫发无伤地全身而退。
甚至他还对那些遗迹或者古墓中的宝贝,有着一种近乎于野兽般的特殊感应。
他可谓是贼不走空,从来没有空手而归过。
唯一的一次例外,就是上次跟白夜一起去探索那座位于埃及沙漠深处的金字塔的时候。
那一次不知为什么,他那无往而不利的好运气仿佛突然失灵了一般。
埃及金字塔里的那些被制作成木乃伊的法老侍卫们,突然苏醒了过来,化作了一群半人半蛇的、狰狞可怖的怪物,老唐手中的那把防身用的大口径手枪,对它们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他当时已然被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连子弹早就被打空了都没注意,好在当时白夜就在他的身旁,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造型古朴的大刀,三下五除二地就将那些从几千年的沉睡中复苏过来的木乃伊给全部干掉了。
事后为了报答白夜的救命之恩,老唐将他从那座金字塔中找到的所有价值不菲的炼金遗物,全部都送给了白夜。
然而白夜却没有接受他的好意,反而让他自己留着。
这不禁让贫困潦倒的老唐感激涕零,从此,他就对白夜以兄弟相称,对其那深不可测的过人本领,更是称赞有加。
不仅拍着胸脯表示以后再找到什么好活儿,大家一定有钱一起赚,你负责出力,我负责出功,还经常和白夜在网上联系,让他有空的话一定要来美国一趟,自己好对他尽一下地主之谊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此时的白夜,正与老唐一同坐在芝加哥街边的一个小摊上。
尽管美国的法律严格限制着露天摊位的经营,但此时的美国社会,已然浮现出了经济危机的雏形。
因此,街边的这些热狗店,也早已不顾那些遥远的法律的要求,在人行道的边上,摆满了廉价的桌椅,不仅提供各种口味的热狗和烤肉,还提供着一些极为廉价的啤酒。
此时的老唐一口热狗,一口啤酒,吃相极为豪爽。
他和白夜吹嘘着自己去年又如何在遗迹里化险为夷,明明是个美籍华人,却颇有一股中国古代小说里,那些大口啖肉,大碗喝酒的侠客之风。
老唐知道白夜没有喝酒的习惯,所以,他为白夜点了一杯冰可乐。
而看着眼前那个被挤了满满一层美乃滋的、看起来就十分腻人的热狗,白夜在咬下第一口的时候,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不过味道却比白夜想象中的要好吃一些,而且,比起菜单上那些加了满满一层融化起司的“起司狗”,和淋满了辛辣酱汁的“辣狗”,白夜更能接受的实际上还是这种带着一丝甜味的美乃滋的味道。
吃饱喝足之后,作为赤贫阶级的老唐,也算是为白夜接风洗尘过了。
此时的他,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随后,警惕地左顾右盼了一下,才凑到了白夜的耳边,小声地,开始说起了正事。
“咳嗯,白夜老弟,不知道你这次来美国的工作,要执行多久……不过,兄弟我倒是寻觅到了一个好活儿,就是去你们中国的,那可是个能发大财的大活儿,整整两百万美金的单子!”
老唐的脸上,满是“兄弟我找到了发财的机会,一定要带你一起”的真挚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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