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明家(穿越大唐之我有电脑) 第685章

作者:33

  女人追求独立自主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后世那种情况下,尚且花了很长时间,在大唐这种封建时代,想要独立自主根本不可能。在封建时代,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

  戴胄道,“那些告上官府的还是少数,最可怕的是这些女子不愿意生孩子,还多数得到丈夫及家人的支持,这才是老夫最忧心的事情。”

  “不生孩子还得到丈夫的支持?这是什么情况?”秦墨也有些懵逼了。

  戴胄继续道,“因为他们舍不得工坊高额的工钱,你的纺织工坊的女工,一个月的工钱就比地里刨食还要多。”

  高额的工钱令人趋之若鹜,刚开始的时候,还闹出了不少的家庭矛盾。

  毕竟女人的工钱比家里男人赚得多,会让女人地位提升,男人英雄气短。

  不少顽固不化老夫子已经开始喊牝鸡司晨了,要求纠正这股歪风邪气。

  但这无法阻挡百姓追求富足生活的美好愿景。

  “你是说女子担心生孩子会丢了工作?”听了戴胄的话,秦墨马上就明白过来了。

  这种情况即使是在后世都很普遍,为了工作而推迟甚至不愿意生孩子。

  戴胄点头道,“正是!”

  “此事说难也不难,只要让女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就好了。”秦墨笑道。

  “如何得到有效的保障?”李二追问道。

  老阴货等人也是看向秦墨。

  “我等与陛下商议之后也觉得只要应该如此,只是如何去做却是没有头绪。”

  “只要女人生孩子的时候,不会丢掉工作,那就没有问题了。”

  这个现象的根源在于百姓不愿意丢掉如此宝贵的工作机会,解决的办法从这点入手就行了。

  李二问道,“可是要朕下一道圣旨给地方?”

  秦墨笑道,“圣旨自然是要下的,但是律法也要制定。”

  在封建时代,皇帝的圣旨威力是极大的,抗旨可是大罪。

  但是秦墨想的是,还要从律法方面去完善劳资的关系。

  “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李二不解的道。

  秦墨道,“除了女人生子的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其他的权利也需要保护。而且男工的权利也需要保护。”

  李二等人惯于使用人治,法治的思维还没有养成,律法更是非常的粗糙。

  现在贞观年间所使用的法律是《武德律》,乃是李渊命人以《开皇律》为蓝本制定的,在武德七年的时候开始颁布。

  李二登基之后就沿用了《武德律》,不过因为秦墨的缘故,大唐发生了许多方面的改变,《武德律》已经无法满足统治的需求。

  《贞观律》已经开始制定了。

  有唐一代,《永徽律》是最重要的法律,但是那是要等到永徽年间,李治命老阴货等人制定的。

  秦墨在想,要不要将其搬过来。

  不过想了一下,就放弃了。

  “这是什么律法?”李二好奇道。

  《武德律》分《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等十二篇。

  后面的《贞观律》和《永徽律》也是如此,只是内容方面有所不同。

  工人阶级的产生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以《开皇律》为蓝本的《武德律》自然是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秦墨道,“《劳动法》,专门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

  戴胄道,“制定律法并非易事,尤其是没有借鉴,谈何容易?”

  法律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对整个王朝来说,都是要非常慎重的事情。

  李二等人也是点头。

  秦墨笑道,“此事对我来说不过小菜一碟,等我把法律条文弄出来,你们再看一下行不行。”

  李二点头道,“那你就先去弄。”

  “是!”秦墨微笑着答应,抄一部法律,对他来说,那真是太容易了。

  “保护生育的女工的圣旨,陛下可以先下。”

  李二点头道,“可以,只是你那《劳动法》什么时候可以制定出来?”

  “几日时间就行了。”

  李二道,“那就等你把《劳动法》制定出来后,朕再下旨。”

  “行!”秦墨爽快的答应,工业发展到这种地步,也是时候立法保护工人的权利了……

第0632章 《劳动法》的诞生

  大唐除了女工,还有相当数量的男工的。

  例如造纸厂、钢铁厂、火药厂等等。

  在长安,工人的数量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这个数字秦墨没有统计过,因为除了他自己的产业,其他人的产业也有无数的工人。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部《劳动法》是很有必要。

  《劳动法》志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当然,里面还是有一些保护雇主权利的条例的。

  但总体是偏向普通的劳动者。

  在大唐制定一部法律,比后世容易千倍万倍,那些雇主在大唐没有太大的发言权,不会因为利益的问题而来扯皮。

  开办工坊的有不少都是勋贵,这部法律自然会触动他们的利益,但是受损不大。

  些许利益,显然不足以让他们和李二对着干。

  李二和秦墨制定的法律的时候,不会去征求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