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豆蔻
哪怕是有向导,这条路走的依旧很艰辛。
从长安出发,翻过贺兰山就是腾格里沙漠,刚走出腾格里沙漠没几天的功夫,马上又踏进了巴丹吉林沙漠。
且不说路上遇到的蝎、蜥蜴、蜘蛛这些带毒的生物,甚至还有野狼。
是的,沙漠里是有狼的,体型相对草原上的狼要小一套,越是食物疲乏的地方,往往生物的体型就越小,这样能让它们减少对食物的要求。
但小不代表弱,用西域人的话说,沙漠里的狼都是魔狼,它们是魔鬼派来是惩戒人的魔使,会将遇到的所有人扼杀在荒漠之中。
好在卫青带领的“商队”里最不缺的就是高手,抵御住了野兽的袭击,却没有防备住大自然的咆哮。
在踏入巴丹吉林沙漠时,一场铺天盖地的沙尘暴,几乎将这个商队活埋。
也因为这场沙尘暴,昏天黑地中,大意的卫青和当初给张骞做翻译向导的的堂邑父,被吹离了大部队。
寻找大部队未果的卫青,只好带着堂邑父继续朝西域的方向出发,他到不担心大部队会迷路,只要有窦杰在,区区沙漠困不住他们。
在沙漠里徒步行走了两天,终于遇到了个西域商队,据说是西夜国王室的商队,受命来往于长安和西夜。
根据张骞带回来的资料,西夜国距离长安一万二百五十里,户籍三百五,人口四千,胜兵千人。
四千人口在汉人看来,别说国了,就算是个县,也绝不仅这些人口,不过是个大些的村落罢了。然而在西域这样的小国,已经算是一方诸侯了,如戎卢国只有一千六百多人,兵力不过三百。
所以白起说想建国,真不是什么笑话。
西夜国的商队得知卫青和堂邑父是来自长安的汉人,再见卫青气度非凡,显然不是寻常的商客,便一口答应捎着俩人去西域。
都说走在沙漠里,即便是谦谦君子也会变成杀人不眨眼的盗匪,卫青却不在乎,因为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和堂邑父联手杀光商队的所有人。
说卫青的个人武力不行,那也得看给谁比,跟羽林军这种一天训练二十四个时辰,一周训练十四天的精锐相比,那的确不是对手,但对付个寻常的商人,还不是轻而易举?
就这样卫青心安理得的混在了商队中,又过了两天,在绿洲里休整时,遇到了赵云。
根据赵云所说,沙尘暴结束后,大部队很快再次集结,丢了些马匹和值钱的货物,好在人都没有危险,只是卫青和堂邑父失踪了。
在众人六神无主之际,韩妃告知众人,卫青没有危险,于是曹英拍板按照原制定计划朝西域进发,只有赵云毛遂自荐和大部队分开,来寻找卫青。
考虑到凭借赵云的实力,即便是沙漠里也能横着走,众人也没有阻拦,于是赵云顺着韩妃估摸的方向,一路追过来。
有了赵云加入,堂邑父也松了口气,至少不用再为安全担忧了,然而很快又开始为食物发愁,就在前两天,商队杀了三只马,他意识到商队里的食物已经不多了,如果不是经过一次绿洲,甚至连水都要见底。
不幸中的万幸是现在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来到戈壁上,能找到人烟,无论是花钱买,还是用刀子抢,都不是问题。
杀人越货在西域,尤其是戈壁滩上,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你不杀我,我就杀你。
堂邑父不止一来来到西域,很清楚这里的风俗。
又过了一天,商队终于走出了沙漠,在被迫洗劫了一个村落后,商队得到了补给。
与其说是村子,不过说是几户人家,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尸体,赵云不仅感叹:明明商队已经愿意拿出足够的钱财来换取食物,这些人却还是贪得无厌,悍不畏死的对着商队出手,最后落死不瞑目的下场。
最后堂邑父解释说,如果商队没有钱来换取食物,会化身盗匪抢劫村落里的人。如果商队有足够的钱,他们很愿意花钱来购买食物,但反过来村落里的人,会因为贪心不足蛇吞象,化身盗匪对商队出手。
这是无法解决的冲突。
戈壁滩的人都这样,恨不得一口吃成大胖子,他们常年处于饥饿,甚至快要饿死的边缘,所以只要有机会吃饱,哪怕是撑死,也不会停嘴的。
这里无论从行将就木的老者,到不足三尺的孩童,都不值得可怜,但他们确实很可悲。
得到了补给,卫青打算跟商队分别了,西夜国太远了,卫青不可能一路跟过去。
商队的管事给了卫青三匹马,越过了沙漠之后,骆驼就没做那么必须了,相对而言卫青他们更擅长骑马,像骆驼这种动物,也是会骑,但总感觉很别扭。
分别之际,卫青告诉商队的管事,如果以后还有机会到长安的话,可以去卓氏商行,就说路上帮助了一位自称“仲卿”的男人即可。
商队的管事猜测到了这青年身不一般,但万万没想到居然跟卓氏商行扯上关系,但凡是去过长安的商客,就没有人不知道卓氏商行的。
甚至说在西域,如果区分一个国的地位,只要看这个国内是否有卓氏商行的店铺,就一目了然。
管事在为自己当初的决策,暗自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开始琢磨卫青的身份。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当有生之年再次那踏入那繁华如梦境的长安,来到卓氏商行里报出了“仲卿”这个名字时,得到的礼遇,甚至超过了西域诸王们派来虔诚朝拜的使节。
分别之后,卫青三人牵着马继续往前,又走了一夜的功夫,在戈壁的荒野中,遇到了一间客栈。
客栈是二层土坯房,远远的就能听到里面发出的喧嚣声。
赵云说道:“这里荒郊野地的,怎么还会有客栈做营生?不会血本无归吗?”
“不知道,怕是做着龙门客栈的生意。”卫青吐槽了一句,想想电影中的龙门客栈,位置大概就在嘉峪关,跟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差不多。
当然嘉峪关是明朝建立的,而小说中龙门客栈所处的年代也是明朝,跟现在差了一千五百多年。
“进去看看,对了,以后就叫我管事。”
赵云和堂邑父应声,跟在卫青后面走进了客栈围栏,里面的店小二见有客人来了,忙不失跌的跑出来,接过了三位客人的缰绳,用汉人的语言说道:“三位客官里面请,里面有上好的饭菜和热腾腾的酒。”
卫青打量了下这店小二,体貌特征明显是西域人,但说的确实地地道道的关内话:“西域人?会说汉人的语言?”
“嘿,这位客官说的,小店掌柜的是汉人,来往的客人中,也有不少汉家人,自然懂汉人的话了。”
“哦?”卫青诧异,没想到这家店居然是汉人建的,看风化的程度,得有十年了吧,十年前张骞还没出使西域呢。
推门走进客栈,里面的酒客下意识的朝门口看来,见来的是三位汉人,之前吵闹的声音戛然而止,客人们目光来来回回从卫青三人的身上扫过,衣服虽然有些破旧,但腰间挂着的宝剑和背后的长枪,一看就不是凡品。
卫青也不看这些人,找了个没人的桌子坐下道:“掌柜的,好酒好菜都端上来。”
没有椅子,只有表面打磨过的木墩,桌子有点类似后世的高脚桌,桌面脏乎乎乌黑一片,看着就令人作呕。
考虑到这种地方没发跪坐,案几太矮了不太适合用,做成这种桌子也算是理所当然。
三人落座不久,一位老板娘提着烫过的酒壶凑上前来,胡乱的擦了擦桌面,对着其他围观的食客喝道:“看什么看,没见过汉人吗?老娘看看在你们眼前逛来逛去,也不见你们多瞅老娘两眼。”
说完将酒壶放在卫青面前,热情的说道:“几位客官,慢用。饭菜一会儿就送上来。”
卫青抬头见老板娘三十岁上下,在这种地方每天风吹日晒,皮肤显得有些黑,却别有一番诱惑。长得是张狐魅脸,跟张曼玉饰演的金镶玉自然没法比,不过这彪悍的辣妹性格,到是有几番神似。
想想也是,在这种地方,即便温柔似水的女人,时间久了也会变成母老虎。
赵云打开酒壶,一股浓郁的酒香钻入鼻腔,居然是蒸馏酒,他给自己到了一盏尝了口低声说:“酒没问题。”
“蒸馏酒?掌柜还真舍得。哼,天凉了,喝点热酒也好暖暖身子。”
喝着酒,店小二把饭菜端了上来,三盘肉外加三碗粟米,味道不怎么样,在这种地方也不用考虑享受问题了,能吃顿饱饭,再睡个安稳觉,就是一种奢侈的生活了。
用餐的过程中,店里的人陆续走了一大半,再加上也没有客人来,忙碌了一天的伙计和老板娘,也算是闲下来了。
老板娘似乎对卫青很感兴趣,等处理完手头的事儿,又端着壶酒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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