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超能力画风不对 第121章

作者:勤勉码字的康纳

弗格斯轻蔑地笑道,然后他举起手中的螺旋剑,“那就受死吧!!!”

“哎哎哎!剑下留人啊!”

弗格斯并没有听到这句话,因为比这句话来得更早的,是一道雷光。

超音速的雷光带着音爆的轰鸣声,在弗格斯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情况下,将他整个人直接撞碎了。

是的,就是这么直接撞碎,可怜的弗格斯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经被撞得粉碎,成了纯粹的以太和灵子。

林墨的声音,也是在这之后,才真正地传到这里。

非常的科学。

“啊哈,看我的超电磁炮够不够劲啊?”

是的,这正是超电磁炮。

所谓电磁炮,其本质就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电动机。因为它的转子不是旋转的,而是作直线加速运动的炮弹。

早在二十世纪初,已经有人提出过利用“洛仑兹力”发射炮弹的设想,制造两条平行的长直导轨组成,在导轨间放置一质量较小的滑块作为弹丸。

当两轨接入电源以后,强大的电流就会从一条导轨流入,再经滑块从另一条导轨流回,两导轨平面间产生强力磁场,通电流的滑块在安培力的作用下,弹丸会以很大的速度(理论上可以到达亚光速)射出,这就是轨道炮的发射原理,而轨道炮则是电磁炮最常见的式样。

但是在其中其实还有很多问题函待解决,比方说飞出炮口后的炮弹,仍然会在大气阻力下很快减速;比方说加速能力不足导致电磁炮能够发射的炮弹质量仍然不够大;又比方说因为作为加速动力的磁场不够强所以导致加速能力不够快……

而要想提高加速能力,就只能让炮弹通过足够大的电流。于是便又产生了大电流发热和炮身烧蚀等麻烦。

这些问题都太过复杂了以至于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也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也导致电磁炮这东西仍然只能停留在实验室之中,而无法真正地进行实用。

但是,有了磁场力量之后,就一切都不同了。

炮弹质量不够大?我磁场武神可以将自己作为炸弹。

什么加速度之类的负担,不存在的,林墨表示自己的身体强度比正常人至少强大百倍千倍,这就解决了最大的难题。

然后,林墨需要用到纳米机械来辅助计算,只要在这超级计算机的辅助下,利用本身能量同时制造出两个相反的磁场,连同本身而形成回路,然后再狠狠将其两个磁场连续轰爆之后,所产生的庞大推进力便作用到自己身上,就可以让自己变化为炮弹,以无比惊人的超高速进行运动。

而如果以这样的力量来进行杀戮,那可不是无坚不摧吗?

而更妙的是,假如是普通的电磁炮,则所发射出来的炮弹纵然威力强悍,却也只懂得直来直往。缺少了灵动变化之妙,在对付很多强者的时候都会被闪避开,无论有多强大的威力,只要能够躲开,那就相当于是没有威力。

但是,林墨将自己作为“人体电磁炮炮弹”的话,就可以做到飞行的同时,还可以再继续制造磁场,以达到任意加速和改变方向之目的。

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说,只要林墨一直不断地给自己加速,那么他最终就可能达到每秒三十万公里,也就是宇宙中最快的光速!!!

……当然,这只是在做梦而已,真要加速到光速……不,哪怕只是加速到亚光速,林墨的身体也会因为过负荷而四分五裂。

理论和现实之间,永远也存在着巨大距离。

有些遗憾地打消了这个念头,林墨打算跟三个被他救下的英灵打个招呼。

结果定眼一看他就震惊了。

罗宾逊、比利小子和杰罗尼莫这三个英灵……居然就这么被震晕了???

“不是吧?就你们还英灵呢,就这?”林墨有些无奈,自己是来救人的,结果只是一个简单的冲撞,居然就把要救的人给震晕了。

而这时,几个从十几公里以外赶过来的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林墨定睛看去,顿时就是虎躯一震。

“哇,认真的吗?上战场的时候穿这种衣服?”

PS: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比出大拇指)!!!

PS2:提妈好像很棒的样子,要不要将她拐去希腊神话世界重炼地火水风呢,到时候进一进孝道……啊不是,是尽一尽孝道岂不美哉?

第133章 对战

五分钟前,几个人正在仓皇逃跑。

第一个是身上穿着洁白的婚纱的金发妹子,如果立香没有前往美国的“新华盛顿”而是来到这里就会惊讶地发现这个居然是她在第二特异点,疯狂永续罗马帝国看到的尼禄。

但是这个尼禄的衣着比起第二特异点的时候还要来得不正经,那个时候的她虽然穿着会露出大腿和若隐若现的内裤的裙摆,但是好歹也算是正常一点的礼裙。

但是现在这身“婚纱”,上面还明显地挂了一些锁链之类的,而在脖子的地方,甚至还有一把大锁。

与其说是婚纱,倒不如说是……情qu用品。

一个是手持着如同麦克风一般的扭曲的长枪,身穿粉黑相间轻飘飘的洛丽塔服装的少女,裙摆后面还有一条不太粗壮的尾巴,背后长着蝠翼的女孩,这个是有着龙娘这样的爱称的伊丽莎白·巴托里。

最后还有一个完全是被这两个女性英灵拖着跑步的,金红色的长发,光看长相完全分不清男女的英灵……这个是罗摩。

作为三个英灵中最强的一位,罗摩之所以要被拖着走,是因为他的心脏被刺穿了。

“喂!到这边来!”

林墨招呼着这些,他看着很熟悉,但是却并不“认识”的熟人们。

三个英灵也都是走投无路,二话不说就跑了过来。

而这,自然也就迎来了追赶他们的英灵的注意力。

“敢碍我们的事?找死!”

冰冷的声音传出,定眼看去,那是一个……看起来就非常Berserker的人。

手中魔枪黑中透红,充满不祥气息,身上披着一件红色的血腥长袍,脸上刻着红色的卢恩符文,裸露的胸口之上有三个像万花筒写轮眼一样的勾玉,四肢都已经变化成了狰狞的利爪,手臂上还有倒钩。

一看就是个怪物。

而跟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从外貌上看就很不单纯很做作,跟外面那些妖艳间货一模一样的女子,她一头的粉色头发,带着妩媚的笑容,亦步亦趋地跟着前面的人。

这两个英灵,一个是库丘林,一个是梅芙。

还是那句话,如果让立香来这里她想必会立刻发出惊呼,因为她认识的库丘林是个有点口花花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但是同时也是个关键时刻很靠得住的大哥哥。

然而现在的这个库丘林只是个梅芙女王对圣杯许愿“希望库丘林成为和我一样的邪恶之王”之后出现的性格反转、残忍嗜血的“疯狂之王”,狂王库丘林。

看到跑到林墨的身后,似乎松了一口气的三位英灵,梅芙女王发出了咯咯咯的笑声:“小库你上次居然失手了呢,真是没想到……”

“是我的失误,我也没有想到,他的心脏已经被我挖了出来居然还能苟活。”狂王库丘林干脆地承认了自己的失误。

“但是……他没有下一次机会了。”

“啊这……你们说话的时候,是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林墨左手盖在右手的拳头上捏了捏,发出了卡拉卡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