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的时空大劫案 第74章

作者:笨二点的小傻

  “就算是养猪,不给猪喂饲料,他们怎么长呢?”

  有那么一瞬间,黄阿毛露出了凶悍到不可置信的眼神,愤怒如熔浆一般,从这双不起眼的眼眸中迸射出来。大雄几乎以为他要怒吼着扑上去,把阿苏尔活活掐死。

  但,出于种种不得已,他还是忍住了。只是死死咬着嘴唇,力道之大,甚至咬破表皮,挤出几滴殷红的血珠。

  “不可能……”

  “不可能有这种事!不可能!”

  也许是太过激动,少年竟然没有打算回家,而是在急火攻心之下,转过身,向大山跑去。

  “阿毛!”

  ……

  刚刚迈开脚步,想要去追他,一阵阴风忽然从身后吹过,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在背后撩了一下,大雄浑身上下的预警系统警铃大作,瞬间刹住脚步。再看向原本平静的山林之间,风声的呼啸渐渐凄厉起来,早该栖息的鸟群像是被什么东西吓到,发出受到惊吓后的啼鸣,成群成片地飞起来。

  “大雄,气氛好像有点……”

  “嗯。”

  大雄的神色有些凝重,当周遭的气氛已经糟糕到,可以通过肉眼直接观察到的时候,就意味着,对方也不打算和他们继续玩下去了。牢牢控制着这座诡异村庄的“皇帝”,即将对他们降下制裁。

  “一个人在外面乱晃太危险了,他已经知道了秘密,刘冉随时可能会除掉他……必须马上把他找回来!”

第一百七十六章:美好的回忆

  “这个叫浮萍,喜温气候和潮湿环境,一般都是生长在水边的,忌严寒。以带根全草入药,能发汗,祛风,行水,清热,解毒,治时行热病,斑疹不透,风热瘾疹,皮肤瘙痒,水肿、癃闭、疮癣、丹毒、烫伤。表虚自汗者禁服,要是一气吃下去太多,要出问题。”

  “我和你说话呢,听着没有?”

  那时候可没有什么严禁体罚的文明教学,见他走神,刘冉直接一巴掌呼了上去。

  尽管脑袋瓜上挨了一下,年仅七岁的黄阿毛还是一脸惆怅,有种不知为何身在此处的感觉。他只是捂着脑袋,怔怔看着眼前这个老道士,如同一个坏掉的人偶,没有任何反馈。

  “小子,你给我听好……自古以来,不劳作者不得食。你爹娘出了事,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刘冉见状,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俯身蹲下,和小男孩的视线平齐,一字一句地认真说道,“所幸,咱们村子离山近,靠山吃山,很长 一段时间里,这都是你的吃饭家伙了。不认真学,就吃不上饭,吃不上饭,你和你妹妹就得饿死!”

  也许是提到了仅有的家人,黄阿毛的眼神终于清醒过来,却还是带着一种很委屈的感觉。

  即便古代的情况艰苦一点,在成年之前,大人还是会尽自己所能庇护孩子的。生活的重担,还远远没有压到他们身上。但现在,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成了这个家里最年长的人,理所应当要承担起供养职责。对一个七岁的小男孩而言,这未免有些过于残酷。

  然而,现实并不会因为残酷就停下脚步,他必须在最短、最快的时间内掌握一门技能,成熟起来。

  “一年四季,山里会结出许多可以入药的东西,第一年,我会先带着你全部走一遍。你要知道哪些东西可以摘了换钱,哪些东西有剧毒,哪些地方盘踞着黄豺,必须得躲着走。每日卯时,村西头的老王就会上山砍柴,时不时也会有猎户一同进山,你最好跟着他们一起行动,也安全些,明白?”

  “为什么呢?”

  “啊?!”刘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的脑袋是石头做的,还问为什么?”

  “我……我是问,为什么要这样……帮我?”明明还如此年幼,他的眼神却如活尸一般,了无生气,“我们家,已经一文钱都拿不出来了。”

  ……

  这一问,宛若一个效果精良的沉默术,当场让道士半闭上了嘴。

  “是啊,这种一点好处都没有,还贼拉麻烦的事,到底为啥呢。”他沉思片刻,苦笑道,“我也说不清楚。”

  “我自己采草药的时候,每次看到尚且稚嫩、还未长成的幼苗,都会升起怜悯之心,不忍将它们连根拔起。”

  他看向黄阿毛的眼神有些复杂,“大概……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吧。”

  少年理解不了这些,事实上,日后的很长时间里,他都不理解他口中的“怜悯”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忠诚地执行着刘冉立下的规矩——采集草药时,放过那些尚未长成的幼苗。

  “师父……”

  他怯生生地喊了一句,却立刻遭到拒绝。

  “不要这么叫我,我不是你师父。”刘冉很是无情地摇头道,“我真正的本领,是不可能传给你的,只是些平日根本用不到的……驳杂小术而已。”

  “你就当我,是为了自己才这么做的吧。”

  ————

  “哈……哈……”

  因为跑的太过用力,来到河边时,黄阿毛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湍急的河水默默见证着一切,他并没有想着要往哪里跑,双腿自己迈开,带他来到了这条河边——这里是刘冉带他第一次上山采药的地方,于他而言,家中变故后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当然,在今天中午,这条河流还被赋予了另外的含义。

  “不可能有这种事的,对吧,简直是无稽之谈。”黄阿毛扶着河边粗壮的大树,拼命地和自己说道,“会信他们的人,才是傻瓜呢。”

  “啊,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身体就如本能般地行动起来,快步走向河边,这是他每次感到苦闷之时的惯例——走到生有浮萍的地方,主要注视这片翠色的植被,好像整个心灵都会变得开阔起来。

  “这些人一定是其他村子派过来的。因为铜心村的日子越过越好,他们眼红了,就派人过来捣乱……一定是这样!”

  他的言语几乎已经丧失了逻辑,只是为了求一个心安理得。在这片无人回应的溪流中,他俯下身,看向自己投在河水中的影子——嵌在一片碧色的浮萍之间,显得有些扭曲。

  “老爷子绝对不会害我的!”

  “……对吧?”

  于冰冷河水中,突然出现的,是一双青色的手。黄阿毛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它是来自冥府的靛青,青得发冷,仿佛将盛开于苦寒之地的青色莲花榨成了汁。恍惚间,他看见了那双手的主人是何种模样:如纸片一样干瘦的躯壳;张开大口时,那闪烁着锋利寒芒的牙齿;以及如水藻一般柔软,在水中必定会漂浮起来的黑色头发。

  它从水中钻出,没有一丁点前兆。在如此湍急的水流中,带起的丁点涟漪,也根本不会被注意到。

  电光火石的对视中,黄阿毛没有看到它的眼睛,只知道自己的脖颈被这双乌青大手一把攥住。如同一对铁钳,别说挣脱了,整个身体都被这股巨力带起,向着河面坠去。

  ……

  “诶?”

  ————

  “咚!”

  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水花翻腾,一大口冰冷的河水已然灌进咽喉。

  普通人类的极限潜水时间,大约是30秒到2分钟之间,如果真的憋到2分钟,视体质而定,弱一些的已经要上救护车了。即便是这个数字,也是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类似这种毫无准别,突然被拽进水里的,能活到20秒,就已经相当难得。

  ……

  “呜……呜——!!!”

  生命化作气泡,一点一点从体内溜走。他自诩还稍微会点水,但那双乌青色的手却改为抓着自己的脚踝,将他朝着冰冷的水底拖去。它也不急,只是简简单单抓着黄阿毛的脚踝,任由他将双手举出水面,胡乱地空抓着。只要无法踩水,就不可能浮上去,等体力耗尽,淹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咕嘟……”

  又是一大口水吞了进去,恍惚间,他似乎又看到了老槐树下,那些盖着白布的遗体。

  “原来……是这样吗……”

  最后一口水呛进去,嗡嗡的耳鸣声仿佛要刺穿大脑。

  “全部,都是假的……”

  ……

  ————

  一只钢铁巨手穿破水面,抓住他的后颈,将他从窒息的痛苦中解救出来。

第一百七十七章:我虽杀之,实则爱之矣

  “呜……呕……咳咳咳——!!”

  少年的身体如虾米一样蜷缩着,腰背弯曲,下意识吐出一大口河水。迎面而来的,是一束无比晃眼的灯光,在这个最亮人造物还是火把的年代,这难免有些太前卫了。对黄阿毛而言,就像是陡然升起两个新的太阳,怼着他的眼睛照。

  他吐了好一会儿,等到肚子里的苦水尽数吐出后,已经虚弱到连说话的力气都很匮乏了。勉强支撑起身体,却看到一个完成超出他理解的“事物”,正安安静静地立在他旁边,如同一个无声的卫士。

  现代人见到这玩意都得吓一跳,遑论是一个2000年前的古代人。少年的大脑宕机了,即便如此,他也已经本能地意识到,是这台样貌怪异的大铁疙瘩,将自己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谢……谢……”

  美金有些好奇地看着他,伸出手指,用金属的指肚轻轻按压了一下黄阿毛的腹部。他大概知道大雄他们经历了一些什么事,也知道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另一个国家,即便有着如此漫长的岁月隔开,人类的身体结构还是没什么变化。

  ……

  “美金!”

  从山林另一端赶来的大雄,却被眼前这一幕深深震住。

  美金悬挂在心口前的两枚车灯,恰好将一切都映照得格外鲜活——数道瘦削至极的影子,从水面中缓缓钻出,或依靠在青石上,或于水中露出半个头,一眼望去,尽是这些黄橙橙的诡异眼瞳。这些在黑夜中闪烁的眼瞳根本不会眨动,如同镶嵌在黑暗中的猫眼石,虽然有着人的四肢、人的躯干,总体上来说更像是动物。

  “是水鬼……”阿苏尔啧了一声,此刻,她已经和大雄他们形成了一种默契,不需要开口问,便自发地解释道,“这是一种东方妖怪,那些意外死亡于水中,或者于江河湖海里自杀的人,怨气横生,无法投胎为人,便始终徘徊在水中,变作水鬼。它们会引诱活人跳下水中,或者直接将活人拉下水中淹死。”

  “有一种说法是,只有找到在水里的替死鬼,水鬼才能重新进入芦轮回,投胎为人。”

  “诶~~~是这样啊。”又一次被科普了奇妙的知识,静香感叹道,“这么看来,跟河童有点像呢。”

  “西方的神话故事里,也有用歌神吸引人的美人鱼吧?”大雄看着那些扒拉在岸边,头发披散、皮肤幽青的水鬼,喃喃道,“就是外形上有点差别。”

  ……

  湍急的河流起了漩涡,奔涌不息的水声中,一道身影分开水花,踏着河水化成的阶梯,从中缓步而出。

  但见其人,身披一件玄黑色道袍,头戴枣巾冠,肩披黄云毯,腰悬七星剑,脚踏水火靴。那如同龟裂的皮肤并未好转,只是腰背变得格外挺拔,眼神中带着一股莫名亢奋,脸色也红润得不太正常。花白的发与须拢到一处,眼窝深深地凹陷下去,再配上这双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眼眸,看上去十分干练。此时此刻的刘冉,面向和气势上都有了截然不同的变化,凶戾异常,让大雄几乎都不敢相信,他是第一天进村时见到的那个垂暮老人。

  “老爷子……”

  看到他的一瞬间,所有侥幸心理都随之破灭。他咬着牙,榨干净了这句身体里的最有一点力气,勉强站起来,几乎是以唇语一般的音量问道,“怎么……老郑头那一家,真是你害的?”

  “你不是已经知道答案了吗?”刘冉笑着反问道。

  ……

  少年的表情,比他刚刚从水里被捞上来时还要失魂落魄。也许在这一刻,他心中的某些东西,就已彻底破碎了。但他还是嗫嚅着嘴唇,双眉几乎要拧到一起,用颤抖的声音问了一句为什么。

  “教你采浮萍那天,我应该和你说过的吧?”

  刘冉缓缓拔出腰间的七星剑,这把剑身比想象中还要厚不少,上面有着斑驳的红痕。那个时代的冶铁技术,还无法将武器打造得如同现代一样薄,全看工匠本人的技术。这把剑明显有年头了,出窍瞬间,剑身之上响起一阵奇异的剑鸣,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头,仅仅靠着手腕力量,便能驱动这把宝剑,想想也是件奇事。

  “我习惯将有用的药物采摘下来,却不会对尚未成熟的幼苗下手。就如上古先贤围猎打鸟,总是网开一面,留出一条生路。你觉得是为什么,出自对幼鸟的怜悯吗?”

  “不,不完全是。幼鸟回巢之后,会长大,长大后又会有生出新的鸟。等它们下一次来时,就继续网卡一面。这样下去,就可以一直有所收获。”他看向黄阿毛的眼神已不复感情,只剩下一丝凉薄的冷意,好像完全不像是在看同类,而是屠夫在打量一头羊、一条狗。

  “这个村子的位置很特殊,附近群山环绕,又有溪涧相随,灵气遽尔不散。如此风水宝地上,可以做出【魂归回天】的风水局,将旁人的阳寿予我所用。正巧,又有现成的村民生活在这里……简直再合适不过了?人寿者七十有余,大多数人是活不到这个岁数的,我取来用又有何不可?”

  “你杀了人。”

  大雄直视着这双苍老的眼睛,在这一刻,刘冉身上的所有身份都已褪去,在大雄眼中,他仅仅是个“杀人犯”。

  “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才是事实。你让那些本可以活很久的人,变成了你的养料!”

  “不,不,不……”连着说了三个不字,刘冉慢悠悠地将七星剑挑起,看向大雄三人,笑的十分肆意。明明连牙齿都没剩下几颗了,却依旧勾勒出一抹年轻人才会有的狂气,半眯着的双瞳突然睁开,仿佛一头进入狩猎状态的郊狼。

  “人生世间,要遭受千百种苦痛,生老病死且先不提,朝中时局变幻不定。我观空中云气,白帝临城,下一个乱世很快就要到来了……异邦人,你可见识过真正的乱世吗?宁做太平犬,也不要投胎到乱世为人。”

  “那就像一个巨人,从所有人身上缓缓行过,踩死你的时候,甚至都不会低头看你一眼——这就是乱世的本质。杀死,饿死,屈死者,不可胜数!”

  大雄被这番言论惊得头皮发麻,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清醒地意识到,他和眼前这个人,存在着两千年的代沟。就算想好好交流一番,也不知该从什么地方开口。

  如此癫狂的理论,已经让人头皮发麻、无法接受了,而这位老道士,却在挽动剑花后,说出了更加重量级的发言。

  “我虽杀之,乃是帮他们脱离无边苦海……实则爱之矣!”

  “噶——!!”

  剑锋一指。

  蜷缩在河中的水鬼像是受了刺激,发出一串惊叫,飞扑上来。

第一百七十八章:最初的愿望,已然忘却了

  “【风神扇】————!”

  大雄第一时间掏出了对应道具,猛地一挥,飓风卷起,将飞身扑过来的水鬼群瞬间吹飞。它们的样子看着吓人,实际上也是有实体的,而且比想象中轻不少,如下饺子一般落回到水中,化作乌黑色的墨迹。

  然而,这阵足以将树木都连根吹断的大风,却没能让刘冉移动一步,他将双手束于胸前,做出一个相当复杂且含义不明的手势,好像瞬间变作数千倍重,就这么稳稳立于风中。玄黑色道袍被吹得猎猎作响,而他却纹丝不动,只是看向大雄的眼神略显玩味。

  “哦,是这样?我就知道,你们这伙人的来路不大有问题。”他单手掐着某种古老的手诀,面色红润得有些不正常,“不过,既然大家都是方士,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沙沙作响的山林,仿佛要沸腾起来的河流,以及空气中传来若有若无的凄厉低吼,都预示着相当不妙的信息。大雄对这方面的感知格外敏锐,当无形的恶意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时,他便清楚,一刻都无法在拖延下去了。

  “美金!”

  在一阵低沉的金属拆解声中,美金伏卧下来,变回了吉普车的样子。鸣了两声喇叭,大灯一亮,车门自行打开,以完美的侧方位停到了静香身边。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车上坐了有几十年经验的老司机。

  “静香,你和阿苏尔一起去,必须立刻毁掉地下的阵眼。按照鸡脚神的说法,只要破坏掉阵眼,一切都会结束的。”大雄不敢将视线从对手身上移开,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敌人,和之前遇到过的任何类型都不一样,“我来拖住他,给你们争取时间!”

  “……”

  青梅竹马的含金量就体现在这里,短短一瞬,少说也有几十句话涌到喉咙口。因为大雄布置的,是一条很笼统、很抽象的命令:没人知道阵眼在哪里,甚至大雄也不知道,最接近的线索,就是它应该是在地下,和那些用人血滋养出来的鬼参处在同一个地方。找到之后,该如何毁掉,又是另一个难题。大雄一个人留在这里断后,会不会有危险……

  如此多的问题,她硬是将所有的不安咽了下去,电光火石之间,只留给大雄一个坚定的点头。

  “交给我吧,大雄,你自己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