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卡姆日报
等她离开,面包先生对亚瑟说道:“我们正在补充你的工具包,除了之前用掉的烟幕弹和吵闹人偶外,还给你添了些新玩具。”
“哦?是吗?”
面包先生来到那张桌子前,他变戏法似地拿出了三样东西,将其摆放在了桌上。
“这是最新研究的迷药。”他伸手指指一瓶淡绿色的液体,那瓶子不过拇指大小,“这么一瓶至少能药翻二十个人。”
“倒是很适合在宴会上使用。”亚瑟拿起那瓶药水看了看,又指着那另一个陶罐问道:“那是什么?”
“止血粉,由各种草药磨粉再混合而成。可以应付各种伤口,还有镇痛消毒的效果。这个是最新型的过滤面具,可以让你在毒气中行动。”
“你在这里买面包真是可惜了,你该去当推销员。这些东西都是还在试用阶段吗?”
面包先生耸耸肩道:“我还没有听到有人来抱怨过,所以我就当它们都是好用的。”
“这些东西看起来都不便宜,恐怕不是我这种新人能够使用的吧?”亚瑟道。
那个过滤面具他在之前的那位剪影脸上见过,他知道和普通的过滤面具不同,影贼的面具更为复杂和高效,毕竟他们常年和危险的毒药打交道。
对于亚瑟的疑惑,面包先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全当是给你的酬劳吧,你可是帮了我们大忙。
“另外,我也会给西城之手写一份密信,他需要知道你在这的出色表现。这对你日后的晋升会有帮助。”
在这位影贼会长看来,既然这么优秀的人无法被自己差使,那至少得和他打好关系。
他有预感,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来一定大有所为,甚至会超过西城之手,所以这点投资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此外,他还准备了一份大礼。
“我听说你的马死在了昨天的战斗中?”
想起自己的第一任萝卜,亚瑟感到很是可惜,这匹温顺的母马陪着他走过了半个安姆,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离开。
不等他有所回答,面包先生便继续道:“科维奇子爵的一大爱好就是养马。从乘用马到挽用马,从冷血马到热血马,应有尽有。
“不过他最爱的还是那匹来自游牧之地的纯血马,用这头纯血马,科维奇培育了四匹相当不错的混血马。
“来吧,朋友,我带你去看看,你可以从中挑上一匹。算是我对你的答谢。”
这位热情的影贼会长让亚瑟很是琢磨不透,一般来说,影贼可不像是那种喜欢结交朋友的人。
但亚瑟不得不承认,那四匹马确实相当不错,任何一匹拉到马市上至少都能卖出三十金币。
当然了,这绝对不会是这些马的真正价值,适当的炒作外加竞拍,这些马轻轻松松就能卖到五十个金币。
在挑选了一番之后,亚瑟选中了一匹黑色的高大骏马,那马的身姿最为优美,长得也相当结实。
“好眼光。”面包先生称赞道,“你打算叫它什么?”
“萝卜。”亚瑟拍拍马脖子回道。
……
冬日的夕阳总是会有一种悲伤之感,红铜色的光芒点燃了天上的云朵,让它们呈现出了绚丽夺目的色彩。
那色彩笼罩着整个小镇,叫人如同置身于异界。在亚瑟和艾尔莎跟随那位神殿特使缓缓前行的时候,这股奇景逐渐消逝。
通红的圆球正在不断下沉,天空开始变得灰白起来,寒风拂着快要融化的初雪,扬起一些依稀的白雾。
在他们抵达神殿时,红日已落。
两人被带到了一间华丽的会客室之中等待,不安分的艾尔莎很快就离开了舒适的沙发,开始在这间屋里寻找起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来。
亚瑟玩弄着那枚金币,嘴里轻哼着一首乐曲,脑中则思索着影贼会长坦纳的动机,又送马又送物资,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拉拢他?可他能给带他什么好处呢?
在他沉思之时,大小姐被房间里的一幅画给吸引了,画中还未成为圣人的安德拉正在和一群孩子嬉闹。而在他背后,渥金女神的修道院还在修建。
大小姐被亚瑟哼唱的曲子所吸引,她的脚不由自主地踩起了节拍,她好奇地问道:“没想到你也会哼小调。”
她的话让亚瑟困惑的抬起了头,不过他很快明白过来,笑了笑道:“这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吗?”
“很是出人意料,我原本认为你是个和娱乐无缘的人,毕竟你去酒馆从来都不喝酒。那么你哼的是什么?”
亚瑟同样看向了那幅画,回话说:“你知道吗?这座神殿最初不过是一座修道院,是安德拉为本地的流浪儿童所建,好让他们能有一个家。
“所以它才没有被建造在小镇最繁华的闹市,而是选择了这里,这里曾经是老磨坊最贫苦的地方。
“我唱的正是当年安德拉走过此地常常哼唱的一首童谣。每当童谣响起的时候,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就会围拢在他身边。
“而他也会把为数不多的食物分享给那些孩子。试问谁能想得到呢?这位渥金女神的祭司死后仅留下了五枚铜梵德,三套旧衣服和一双磨破了的布鞋。
“他一生都在为这些无父无母的孩子奔波,筹款,演讲,甚至不惜成为其他祭司的笑料。但如今呢?”
亚瑟叹了口气,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事情,有关圣安德拉的传闻和故事,大多都在描述他是如何虔诚。”
“是啊,本地的渥金教会需要一个理由来证明安德拉是这么成为圣人的,不是因为他救孩子,而是因为他足够虔诚。
“要不然的话,谁还会来捐献呢?那些富裕人家会把这些钱统统用来改善流浪儿的生活,可怎么一来你让那些锦衣玉食的祭司怎么办?”
艾尔莎回到沙发上,她很是惊奇地看着亚瑟,“我一直都觉得你是那种绝对理性之人,不会愤世嫉俗,也不会对这种事情动容。”
“我原本也这么觉得。”亚瑟低下头,看着手中的金币,“让我和你说些实话吧,尊敬的小姐。
“在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附近就有一所儿童康复医院,那儿的孩子几乎都身患绝症,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会在成年之前就死去。
“在我见过他们之后,我就决心要让他们成为英雄,哪怕仅仅是在模……啊不,故事之中。
“所以我时常会以他们为原型创造一些故事,然后再去读给他们听。我希望他们能开心,至少在自己短暂的人生之中他们成为一名真正的英雄。
“不过每次去,我都会见到一些新面孔,不见一些老面孔。你说我是个绝对理性之人,也许吧,毕竟在你见多了一些事情之后,你又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呢?”
亚瑟合拢手掌,不再去看那枚女神的金币,他心中的欲望不仅仅是一颗红色的苹果,还有那些孩子的笑容。
这或许是他这个穿越者仅有的吧。
……
乐呵呵的路西安大祭司看起来仿佛年轻了好几岁,他亲热地拉过亚瑟的手拍了拍,说:“孩子,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哦,不,是渥金教会的大忙。
“我保证你的英勇事迹将会在老磨坊镇永世流传,我还会把你在此地做的善举汇报给上层,渥金教会的大门将永远为您敞开。”
“为此我得付出什么呢?”亚瑟抽回了自己的手。他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额,呵呵。”大祭司面带微笑,“那串念珠, 亚瑟阁下,那串念珠怎么说也是我们教会前任大祭司的遗物。你看……”
对于这个请求,亚瑟本想一口回绝,但想到自己将来可能会有求于渥金教会——谁叫他们是安姆最大的教会呐——便犹豫起来。
大祭司敏锐地察觉到了亚瑟的犹豫之色,于是他马上补充道:“我们当然会给您一笔补偿。”
说罢,他拿出了一个精致的木盒来。
“这里面是圣安德拉的一块裹尸布,一旦被点燃就能释放神圣之力。”
“可这是一次性的。”亚瑟对祭司的筹码不怎么满意。
“别急别急。”路西安一边说,一边取下了自己的手上那枚血石金戒指,“还有这个。”
年轻的冒险者这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这笔交易,他交出念珠,收下戒指和裹尸布,然后问道:“圣安德拉遗骨还有效吗?”
大祭司沮丧地摇摇头,“腐化的情况很严重,我们每天不得不对其进行祈祷和净化。
“唉,真是没有想到圣安德拉守护了这座神殿二百多年,竟然以这种方式离开了我们。”
“谁说不是呢。”亚瑟淡淡一笑,“也许他只是累了。”
第二十八章 颤抖吧,凡人!
离开神殿后,亚瑟发现自己那项童谣的赐福发生了改变,他索性调出了自己的人物面板,仔细查看起来。
姓名:亚瑟
总等级:5(凡世尘民)
基础职业:军道之剑4级
进阶职业:侦探1级
力量:8+3(普罗大众)
敏捷:7+1(弱于常人)
体质:10+1(普罗大众 )
智力:12(初露锋芒)
感知:7+1(弱于常人)
魅力:10+1(普罗大众)
财富:7枚金丹特,8枚银塔兰,落幕,染血的羊皮残卷,影贼皮甲,影贼工具包,《蠕虫的秘密》,烟火,调查员笔记,长矛护符,太阳胸针,崇敬薰香,未知的信件,死意碎片,铁心马甲,精致鲁特琴,裹尸布,血石金戒指。
职业特性:
武器和护甲娴熟,标识犯罪,快速追踪。
职业技能:
移动堡垒,钢铁打击。
专长:
直觉闪避
铁心灵气:在你使用铁心流的一种架势时,平衡之力从体内涌出,帮助你减弱来自敌人的攻击。
回气:每天你能够调动内在的气息治疗一些轻微的伤痛,你的体质越高,所能恢复的伤痛就越多越重。
赐福:
女神艾尔达斯的轻抚:敏捷+1
蠕虫的呢喃:力量+3,体质+1,感知+1
安德拉的童谣:魅力+1
转变过的童谣给他提供了1点魅力,这不是亚瑟目前最需要的属性。他将目光放在了蠕虫的赐福上,尽管它的负面特性很要命,但却成功让亚瑟的力量达到了普通人的水平,甚至是超过了普通人一些。
他能明显感到自己的力气有所增长,浑身的肌肉也变得更加精致和结实,最直观的是他感觉落幕变轻了许多。
落幕毕竟是一把专门给夜女士打造的轻型长剑,它更侧重于技巧和灵活性,而非力量。
刺,挑,划,招架等剑招配合其使用效果会很不错,但它在劈,砍,格挡方面却是有些力不从心。可现在亚瑟也没有能够替代它的好武器。
唉,真是什么都缺,但最缺的还是属性。亚瑟在心中感叹,敏捷属性要是能再高些,自己也就不用天天费脑子到处求援了,无脑砍翻对面就是。
所以还是得去整点敏捷来。
在他思索之时,边上的大小姐正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这段时间的相处让艾尔莎认定了亚瑟是个阴郁,冷漠,爱说冷笑话的人。
仿佛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和这个男人无缘,他大多数时候都沉默寡言,去酒馆也仅仅是点一杯柠檬水,极少唱歌跳舞,妓院就更别想了。
有时候大小姐怀疑亚瑟是不是一个正常人,他就像一块被敲打得方方正正的铁锭,外表冰冷无趣,内在也一样。
可方才的一番对话让大小姐对这个男人有了新的认知,在那苦大仇深的外表之下是一颗炽热跳动的心。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父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在你拿起剑的时候,我的女儿,你要想想,这剑为什么而挥。
她确信亚瑟明白剑为什么而挥,但不确定自己是否明白。
“嘿,亚瑟。”大小姐出声道,“有时间陪我温习一下剑术吧。”
艾尔莎的话让亚瑟从沉思中归来,他疑惑地看向女孩,说:“你不是很讨厌和我练剑的吗?”
“那都是过去了。”艾尔莎挺起胸膛,“现在的我打算要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年轻的冒险者点着头,“确实,也是时候去酒馆了。”
“嘿,我可是很认真的。”
“啊对对对。”
在两人骑马前往蓝水酒馆之时,一道阴影从他们身后闪过,跳上了边上的围墙之上,融入了夜色之中。
那阴影盯着远去的两人,喃喃自语:“我说过,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
当天夜里,亚瑟被吹进房间的寒风给冻醒了,他坐起身子,望向窗户。他记得自己在睡觉之前关上了窗户。
他皱起眉头,伸手摸向藏在枕头下的匕首,不过袭击者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那道阴影从天花板上猛扑下来,年轻的冒险者抡起枕头丢了过去。那东西被枕头砸中,摔落在地板上,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叫声。
“我是蠕虫的先驱,我是灾祸的化身,我是埃德温·托尔斯多夫。在我面前颤……该死的,这枕头为什么那么难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