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暗锁の饭卡
“圣旨已下,多说无益。”他看着众人,目光灼灼。
“我今天来,是想问问大家,大荒虽然一穷二白,但我打算在那里建一座全新的移动城市。”
“用我们手中的技术,从无到有建起来的城市。”
“我需要你们,我需要你们的双手,你们的智慧,去把那些图纸上的奇思妙想,变成现实。”
“但是,我必须告诉你们,这条路会很苦,很累,甚至很危险。”
“你们在百灶有安稳的生活,有不错的薪俸,而跟我去大荒,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数。”
他深吸一口气,郑重地说道:“所以,我不强求。”
“若有愿意随我一同去开创一番事业的,三月后,来我府上。”
“我炎曦以秦王之名保证,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位愿意相信我的兄弟!”
“若不愿去,我同样理解,日后若有机会,我还会回来看望大家。”
说完,他对着众人深深一鞠躬,然后转身离去,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机造坊内,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面面相觑,陷入了沉默。
许久,王坊长将手中的图纸小心翼翼地抚平,叠好,揣进怀里。
他看了一眼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地方,又想了想那位年轻皇子的那番话。
他猛地一拳砸在工作台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他娘的!这辈子就跟这些铁疙瘩打交道了,还没干过一件能吹上天的事!”他吼道。
“去!为什么不去!”
“与其在这里给那些眼高于顶的官老爷们修修补补,不如跟着二殿下去建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城!”
“王头儿说得对!二殿下是懂我们的人!”
“我婆娘早就嫌我这一身机油味了,正好去个新地方,换换活法!”
“算我一个!”
一时间,群情激奋。
……
第二天清晨,京郊的皇家试验田。
几个皮肤黝黑,裤腿上还沾着泥巴的老农,正围着一个年轻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殿下,您真要走啊?”
说话的是老农张三,当年就是他半信半疑地按照莱西的指点,用苜蓿和黑豆养地,结果让一块废地重获新生。
“是啊,圣旨下来了,要去大荒。”莱西蹲在田埂上,捻起一把泥土,放在鼻尖闻了闻,和几年前一样。
“大荒……俺听说过,那地方邪乎得很,种啥啥不长,风一吹眼睛都睁不开。”另一个老农忧心忡忡地说。
莱西笑了笑:“地不好,可以养;风沙大,可以治。”
“天底下没有真正种不出粮食的地,只有不懂地的人。”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看着这几个朴实的农人。
这些年,他一有空就往这里跑,和他们一起育种、改良土壤、观察节气。
他提出的轮作法、堆肥法,早就在这片小小的试验田里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只是因为太过超前,户部的官员们不敢大范围推广,只当是二皇子的小打小闹。
“张大爷,各位乡亲。”莱西认真地说道。
“我去大荒,不是去游山玩水的,是要去那里种地,种很多很多的粮食,让那里的人不再挨饿。”
“可那里的地……”
“我知道。”莱西打断了他们。
“所以我需要帮手,我需要真正懂得伺候土地,并且愿意相信我的新法子的人。”
他指着田里长势喜人的麦穗:“你们看,这些耐寒的麦种,是我们一起培育出来的。”
“还有那边的间作法,也是我们一起试验成功的。”
“这些东西,在百灶,或许只能是这几亩田里的稀罕物。”
“但如果到了大荒,那片广袤的土地上,它们就能养活成千上万的人!”
他看着众人,发出了和昨晚在机造坊里相似的邀请。
“我不勉强大家,但若有人愿意跟我去,我保证,你们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你们的经验和汗水,将在那里得到最大的尊重,我们一起,把大荒变成米粮川!”
老农张三沉默了。
他看着眼前这位没有丝毫架子的皇子,想起了几年前,这位金尊玉贵的殿下,卷着裤腿和自己一起在粪坑边上搭建堆肥池的情景。
他一跺脚,黝黑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憨厚的笑容。
“殿下,俺们这些泥腿子,一辈子没出过远门,但您看得起俺们,俺们就跟您去!”
“不就是地贫嘛,俺不信,凭俺们这双手,还有您这神仙似的脑子,还伺候不好那片地!”
“对!张三哥去哪俺就去哪!”
“***!俺早就想让俺儿子也学学殿下的本事了!”
一群老农,就这么在田埂上,定下了一场千里奔赴的约定。
……
百灶学宫。
莱西没有去找那些德高望重的大儒,而是直接去了工学院和农学院。
这两个学院,在以经史子集为主流的学宫里,一直是被边缘化的存在。
这里的学子,大多是些家境普通,或是对传统经学不感兴趣的异类。
当莱西出现在学宫时,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
关于他被发配大荒的传闻,早已在学子间传开。
不少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同情。
莱西径直走到工学院的公告栏前,亲手贴上了一张自己写的招贤令。
【告百灶学宫诸君子:】
【今奉旨就藩大荒,地处北疆,百废待兴;曦才疏学浅,然有志于易旧布新,开物成务。】
【欲建城郭、兴水利、垦良田、利民生,非一人之力可成也。】
【故此,诚招有志之士,不问出身,不论文理,凡于算学、格物、土木、农桑、医药等领域有所长者,愿与曦同行,共赴大荒,开创未有之业。】
【前路维艰,然,大丈夫生于世,岂能碌碌无为,老死于窗下?】
【愿以十年为期,还天下一座塞上江南!】
【秦王莱西,亲笔。】
这篇招贤令,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字字恳切。
尤其是最后那句“愿以十年为期,还天下一座塞上江南”,更是让无数看到它的年轻学子热血沸腾。
一时间,整个学宫都议论纷纷。
“狂妄!”
“十年时间,把大荒变成塞上江南?简直是痴人说梦!”有守旧的学子嗤之以鼻。
“难说。”
“二殿下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你们又不是没见过,他从不说空话。”
“可是……那毕竟是大荒啊,前途未卜。”
“我们寒窗苦读,不就是为了将来能在朝中谋个一官半职吗?”
“跟他去了,万一失败了,这辈子可就毁了。”
“毁了?我看未必!”
“待在百灶熬资历,看人脸色,就算当了官,又能做出多大事业?”
“跟着秦王,虽然风险大,但若是成功了,那就是前所未有之功!是开创一个时代的伟业!”
一个面容清瘦、眼神明亮的年轻人,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他叫李斯,是工学院最出色的学生,对莱西提出的许多超前理论都深为着迷。
他毫不犹豫地在招贤令的下方,用随身携带的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越来越多被主流排斥、却心怀抱负的年轻学子,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厌倦了空谈误国的经院哲学,渴望用自己所学的实用知识,去真正地改变世界。
而莱艺磷1妻罒疚思究八西的招贤令,给了他们这个机会。
……
日月所及皆为炎土:第二百一十五章:兄友弟恭
离京的日子,定在三月初九,一个宜出行的黄道吉日。
百灶城外,十里长亭。
按照皇家规矩,三位皇子将在此处作别,然后分道扬镳,各赴封地。
场面不可谓不盛大。
大皇子炎武的队伍最为显眼。
玄甲军作为扈从,盔明甲亮,气势如虹。
队伍中央,是一辆由四匹神俊非凡的黑马拉动的车驾,车身以黑铁包裹,雕刻着猛虎图腾,尽显威武霸气。
皇后一系的外戚和军中将领们,几乎全都赶来送行,场面热闹非凡。
炎武身穿一袭王爵蟒袍,站在车前,接受着众人的道贺与祝福,脸上那是掩饰不住的志得意满。
他看向不远处炎文和莱西的眼神,带着一种胜利者俯视失败者的优越感。
三皇子炎文的排场则透着一股文雅的奢华。
百名身着锦衣的护卫VII散邻(疚泣傘俬=?。
车队里,满载着书籍、字画、古玩和各种珍稀文房四宝的马车,排成了长龙。
前来送行的,大多是朝中的清流文官和京城有名的文人墨客。
他们与炎文依依惜别,吟诗作对,场面倒也风雅。
炎文一袭月白长衫,手持折扇,与众人谈笑风生,姿态潇洒。
他偶尔瞟一眼莱西的方向,眼神中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
而轮到二皇子莱西时,场面就显得有些……寒酸了。
他的车队,数量最少,也最杂乱。
没有华丽的车驾,只有几辆朴实无华的青布马车。
队伍里,除了杨贵妃派来的那几十名神情肃杀的杨家军老兵外,剩下的,就是一群穿着各式各样服装的人。
有几个皮肤黝黑,局促不安的老农。
有十几个满身肌肉的工匠,正对着炎武的铁甲车驾指指点点,低声讨论着那车轮的轴承结构。
还有几十个面带青涩,却眼神火热的年轻学子,正三五成群,激烈地辩论着什么。
整个队伍就像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军,与两位兄弟的仪仗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前来送行的,也只有寥寥数人。
除了泪眼婆娑的杨贵妃,便只有太尉穆峥派来的一位副将,以及太傅晏观颐府上的一位门生。
如此鲜明的对比,让周围的围观者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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