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的时空大劫案 第90章

作者:笨二点的小傻

第两百二十章:我看是萝卜开会

  “很早之前我就说了,本来就知道是件蠢事,干嘛还要铆着劲一直做下去呢?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坟吗?!”

  “在我们接受那两千汉人的投降时,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汉朝的皇帝一直想灭了我们,只是没找到机会,一有借口,就会毫不犹豫地扑过来。像羊群嚼食青草一样,把我们啃碎了咽下去。”

  “汉朝已经灭亡了,现在的那个是新皇帝。”

  “那还不是一样!他当皇帝又没打仗,手里头的兵一个都没少,我听说,这次调过来的兵马足足三十万,专门是奔着剿灭我们来的。原本还好说,眼下,我们占了朔方郡,肯定是要往死里打了!诸位想想,上一次招惹到中原的人,咱们……是什么下场啊?!”

  “一路让人家撵到祖山,几乎就要灭族了!这些,难道诸位都忘记了吗?”

  “上次仅仅有八百人,就险些让我等族灭,这次……他们一口气调动十万人,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族的英雄,往往就是另一族的魔鬼。

  宛若天神下凡的冠军侯,为大汉立下汗马功劳,但也成了匈奴人眼中的噩梦。提起他名字,小孩的哭声都立马止住了。

  再加上这哥们偏偏寿命特别短,打残了匈奴人没几年就去世了,仿佛就是带着这个任务来到人间的。如此传奇,让崇尚武力的匈奴人,对他是又敬又怕,大约也是靠着他的可人战绩,才维持住了边境一百年的和平。

  百年过去,风云变幻,他的名字和震慑力却一直在。说到要与中原那个古老帝国为敌,大多数部族的首领,都是持反对意见的。但现在,后悔也晚了,你城池也占了,人家肯定是跟你不死不休的,趁着大军还没集结完毕,赶紧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吧!

  “切不可与之正面抗衡,在新朝大军抵达此地之前,我等需要尽可能将这里劫掠一空!这一次,金银财宝一概不拿,反倒是锅碗瓢盆这种我们造不出来的东西,却要尽可能多地带上。一切完备后,立刻撤出朔方郡,回到我们熟悉的草原上,收拾细软,再度迁徙。”

  “这一闹过后,新朝必然不会再给我们提供互市的机会了……因此,这些日用器皿,务必要在这一趟中搜罗完全。”

  “汉人的战阵太强了,但没有我们灵活,如果我们打定主意往草原深处跑,应该是有时间的。为了避免被新朝寻仇,接下来的三到五十年,我们必须远离中原大地,直到时间冲淡这件事的影响。这才是能够保全部族,保全我们所有人的上上策!”

  历史就像不断的轮回,虽然时代不同,科技不同,但人性这玩意儿,很大程度上的相同。面临相似的选择时,人们往往会做出十分类似的抉择。

  对眼下的匈奴而言,汉人,就好比是三体人。他们掌握着己方无法理解的超高科技——绝对的纪律性。纪律性让汉军结成训练有素的方针团体,一气冲杀过来,能将各自为战的匈奴直接冲散,看不到任何解法。

  一招鲜,吃遍天。

  仅仅这一招,哪怕过了百年,匈奴人依旧没找到解法。他们这种以部族为单位,松散的组织结构,注定无法训练出一支可以和汉人骑兵一较高下的军队。这些部族偶尔会因为某个人、某件事而团结在一起,却也无法长久维系,等那个人、那件事结束之后,又会变成一盘散沙的状态。

  因此,逃亡主义占了上风。

  ————

  乌珠留等他们将意见发表完一圈,缓缓起身,其实,以他的年龄来看,身体状况已经过了壮年时期的巅峰,开始走下坡路了。但这一身青年时期锻炼出来的腱子肉,再加上肩膀披着的兽皮大袄,粗实脖颈上那一串白到反光的兽齿项链,依旧让他看上去颇具威严。

  “一百年前的那个人,那支军队,早已经死了。和我们的祖先一样埋于地下,现如今,我们要面对的,是截然不同的敌人。”

  乌珠留将目光一一探过去,被他强行对视的人,要么把头底下,要么将视线撇开。

  “三十万……看着挺吓人,但诸位试想一下,如此庞大的队伍,对军需粮草的消耗,会有多么惊人。他们要与我等开战,在战场上多僵持一天,就多消耗一天的物资。长此以往,先撑不住的必然是他们。”

  “你还打算和他们一直耗下去啊,我们有那个本钱吗?”立刻就有逃亡主义谋士发声道,“将所有十五岁以上,还能骑马善射的草原男儿集结到一处,都不知有没有八千人。何况,也不是所有部族都愿意陪我们找死的”

  “趁着大军还没杀过来,抢点东西,赶紧跑吧,这才是上上策。”

  “是啊,是啊!”

  ……

  相较于权力集中,匈奴这边主打的就是一个各自为战。尽管乌珠留名为“单于”,手下部族对他的态度,却远远不似中原大地上臣子对皇帝那样恭敬。甚至需要他梗着嗓子怒喝一声,才算勉强压住叽叽喳喳的讨论。

  “够了!吵吵嚷嚷吵个不停,来之前,亏我还当你们是草原男儿,这么看……你们还不如看家护院的女人!”

  乌珠留猛地一拍这张不知从哪户人家家里抢来的红木案桌,发怒道,“我说了要正面开战吗?一个个没脑子的,听我把话说完!”

  不服气的声音依旧从人群中传出,“两军对垒,不从正面交战,又该如何?”

  “比起他们,我们刀快马快,虽人手不足,但也用不着和他们正面交锋,只要在边境线上突进突出,骚扰敌人即可。就好比现在……我们占据了朔方郡,先抢衣食居用之物,抢了就跑。过一段时间再来,要让他们被我等所调动。疲于奔命,却又一无所获!”

  “三十万人的队伍集结到一处,指挥起来,一定是个巨大的难事。而我等人数稀少,正适合轻装奔袭。等他们的粮草给养跟不上,必然灰溜溜地撤军。届时,北边诸多郡县,不也成了我等的跑马场吗?”

  听上去很轻松的战略,往往需要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战术来完成。

  以北境线为分割点,快进快出地打游击战,每一次都不切到要害,却能充分地恶心对方。就靠着“马快”这一优势,耗到敌方后勤出问题,这场仗便不战自胜。

  但……只要失误一次,中间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完蛋了。

  匈奴的大多数部族仍在观望,以现在的人手,只要乌珠留和新军碰上一次照面没能及时逃掉,基本就要被碰碎了。这是一场没有容错,风险和难度并存的战斗。

  手下并不都是傻子,自然也有人提出同样的问题,却换来了乌珠留的一声嗤笑。

  ————

  “咬人的狗,才不会在张口之前冲你吱哇乱叫,只会默不作声地一口咬上来。”

  他半眯起眼,冷笑道,“你们看着吧。”

  “新上来那个皇帝,就是个干啥啥不行的草包!”

第两百二十一章:狠狠地咬!

  乌珠留已经看穿了王莽的本质,尽管两人相隔千里,连对方是胖是瘦都不清楚,但他依旧敢下这个判断。

  兵器不磨就会生锈,军队也是一样的道理,中原的军队已经停了一百年,没有开启过任何大型战事,不可能再具备最初那种无敌的战斗力了。

  不久之前,王莽篡汉的消息,随着凛冽的北风一起吹到他耳中。

  中原人说话向来很有讲究,这个新皇帝的天下是“篡”来的,而不是打下来的。一把锈了百年的刀,究竟还能否杀敌,恐怕都要打一个问号。

  王莽自己也觉察到一点,一气调动了三十万大军,摆出不死不休的架势,正是他心虚的表现。就像色厉内茬的野狗,面对没有把握的对手时,会不停冲对方吠叫一样,企图用声势来给对方一个下马威,使其服软。

  可惜的是,这招对早就被打怕了的匈奴人来说,偏偏就异常好用。就连他这个单于丒振臂一呼,跟出来的也不寥寥一千多人,扣掉老弱妇孺,真正能打的不过数百。攻下一个朔方郡倒还有余,再要更进一步,大家心里都开始犯嘀咕了。固然看透了王莽的本性,从战术角度而言,这也无异于刀尖上起舞,只要跳错一个节拍,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全灭。

  ……

  大会开完,吵了一个上午,对最终的作战方针也没什么帮助,但好歹获得了一个共识:抢了这一票后,立刻撤回草原。至于后续还要不要采取军事行动,完全取决于后续发展。

  在无人注视的毡帐中,乌珠留终于不必再为了震慑部族首领,而始终将眼睛瞪得铃铛大。他长长出了一口气,转过身,身材好像一下子缩水了。外头寒风阵阵,这个时代的帐篷技术再好,也免不了四面漏风。冻得他在毡帐里头连连搓手,四处走动,将手背放在营火上烘烤。

  火焰跳动,噼啪作响,那一个个火星子被风吹开,多少让他感受到不安。

  “王莽……呵……王莽啊,你做的实在太过分了。纵然汉强至此,都未曾对我们做过这种事情。”

  回想起那日情景,屈辱如小蛇一般,钻入了他的血管中。作为一个人,一个草原男儿,他不明白为何大家愿意咽下这份屈辱。想着想着,他不自觉地攥紧拳头,恨不能一拳打在那张沙皮般的老脸上。

  ……

  正在此时,一阵明显有异的风闯入帐内,瞬间引起了这位草原老猎手的警觉。

  “什么人?!”

  几乎是在瞬间,貌似庞大的身躯,展现出了极强的爆发力。乌珠留拔出短匕,手臂绷直。这把匕首的刀柄是以肉骨雕铸而成,自幼陪伴他,练出了一身飞刀本领,已经熟稔到在马背上投出飞刀,便能精准扎穿一只兔子的颅骨。然而这一次,他的身体刚刚转过来,双足突然却像是被钉在地上一样,动弹不得,上半身也就这么卡在原地。

  “先别那么紧张嘛……我们没想杀你,但你也别大声喊。”摘掉【隐身披风】的大雄,手上已经捧着【止步机】。保险起见,他还是先绕到乌珠留背后, 将匕首从他手里摘去——毕竟这台机器只管下半身,万一走到正面,人家一刀子飞过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说你叫,‘单于’是吗?”不明就里的大雄还以为这是个人名,“这次来,我想和你谈谈。”

  “我和妖蛊术士没什么可谈的。”乌珠留却是相当硬气,把头一扭,“若你要我的血,任你取走便是!”

  面对这样一个油盐不进的人,大雄颇感意外,匈奴人领袖的勇气大大超乎他的预料。出于谈判的目的,大雄特意选用了【止步机】这种能对古代人产生巨大震慑的道具。

  本来好端端的双腿,忽然一下动弹不了了,仿佛脱离身体,变成了独立存在的一部分。这种事儿放在现代人身上,照样能被吓的够呛。本以为匈奴王会将他们当做神灵一样崇拜,之后的事情,自然就方便许多,无非是一通连哄带骗,让他罢兵退走。

  不曾想,这位仁兄竟是个歇风骂雨之徒。过于神异的力量,在他身上起了反效果。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

  “为什么?”没等大雄想出一个合适、妥当的处理之策,静香已经因为一路上所见所闻带来的触动,抢先开口道,“你们和汉人已经和平相处了快一百年了,这一百年,应该是你们物资和食物最丰富的一百年吧?这座城市,就是为了纪念两族和平才会建立!一百年的时间,足以证明,这种和平是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的!”

  毁坏的村子,灰色的大地,寂静的天空。

  一双双无力垂下的手。

  死亡的气息挤压在少女心头,越来越重、越来越重,几乎让她窒息。身为人类的同理心让她落泪,同时,高声质问道,“为什么,你们要挑起战火?”

  ……

  “呵……”乌珠留嗤笑一声,“出生入死,还带着你女人啊?”

  “她不是我的女人。”大雄走到他的正面,仰起头,与这个猛兽一般的男人对视着,面色平静,“进这座帐篷,也算不上什么出生入死。这座帐篷以外的人,都睡得很死,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都醒不过来。”

  “但你没有杀我。”乌珠留有恃无恐地晃了晃脑袋,目光扫过架在大雄鼻梁上的眼镜,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好奇。

  “还没有。”大雄从口袋中掏出【表里如一胶布】,“如果你不愿意回答她,我也可以帮你。”

  ————

  “你们这些中原人,总是有种我无法理解的怜悯……这样活着不累吗?嗯?”乌珠留冷笑一声,眼神低垂下来,咀嚼肌很明显地在用力,怒火也随即攀上他的眉毛,“问问你们的皇帝去吧!”

  “等等。”阿苏尔察觉到不对,“你的意思,是王莽先动的手?”

  “可,我们得到的情报是,你们不认可向新朝臣服,主动掀起叛乱,占领了朔方郡,新朝那边才会出兵……”

  “女人还不少啊。”乌珠留似乎认定了大雄和两位少女的关系,揶揄一句,便冷声道,“小子,你打小让人揍过吗?”

  这个问题可算是问对人了,短短十秒,大雄回忆了自己和胖虎、小夫二人组的恩恩怨怨,等于把一千多集的哆啦A梦都回顾了一遍。忽然发觉,这两人揍自己的次数,貌似比他印象中的还要多?是不是每次不知道剧情怎么展开,怎么引出新道具了,就得来这么一下。

  “你当然被揍过,你看着就是一幅欠揍的样子。”

  “如果那个人每天揍你还不算完,有一天,对着你撒尿……”

  “你会不会趁着他脱裤子的时候,一口把他那玩意儿咬下来?”

第两百二十二章:降奴服于

  严格意义上来说,胖虎肯定是没往大雄脸上撒过尿,但大雄真的干过这档子事儿。

  因为静香偶尔提了一嘴,未来想要当飞机上的空乘人员,大雄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拜托哆啦A梦把飞机拿出来,让自己过一把机长的瘾。其实那会儿他还没有坐过飞机,不知道飞机上的具体情况——至少在飞行途中,机长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压根不可能有时间和空姐聊天。

  不管怎么样,哆啦A梦还是拿出了22世纪小孩用来玩空乘游戏的模拟飞机。

  靠脚蹬就能飞起来,虽然看着寒碜了点,却可以轻松做到绕小镇一周。相较于竹蜻蜓,这个道具用起来的感觉和自行车差不多,在未来世界,也算是一款运动减肥产品。

  有趣的是,自以为不会骑自行车的大雄,一旦上手,就开得相当老练,甚至还在空地上办起了“大雄飞行公司”,结结实实过起了一把机长的瘾头。然而好景不长,为了逃避老妈的追击,胖虎突然劫机,上演了一场真正的空中大劫案,逼着大雄在小镇上不停兜圈子。

  然而,从刚才开始,大雄就一直没上厕所,最后憋得满脸通红、眼冒金星,已经到了什么都顾不上的地步了。

  某种意义上说,被人尿了一脸,还能接着带他一起玩儿,胖虎这人也蛮大度的……

  ……

  在保证了自己不会有异动后,大雄解开了他的束缚,【瞬间黏着枪】的枪口却始终对着乌珠留。一旦他有任何异动,凭大雄的美式居合速度,足以将他一枪黏在地面上。

  乌珠留虽不知道他手上的是什么东西,却也知道是在警惕自己,嗤笑一声,从这身宽厚防寒的皮大衣中摸索出一个物件,带着怒气,抬手一掷,将其抛在地上。

  定睛看去,竟然是一块玉石雕刻的印章。

  “新匈奴单于章……”静香捡起印章,端详一番,不明就里,“这个印章怎么了吗?”

  “长城以北,是我们的地盘。长城以南,是中原皇帝的地盘……自古以来都是如此约定的。”

  “那个老杂毛打破了约定,差人拿了一堆晃眼的金银财宝来,却将汉王给予我等的‘匈奴单于玺’给换成了这个破玩意儿!”

  这一次,阿苏尔也听得一头雾水,没理解这是个什么逻辑。不就是给你把印章换了一份嘛,为了一块还没巴掌大的玉石印章,至于这么大动肝火,甚至挑起战争?

  与中原人斗得久了,原本在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匈奴人,也沾染上了三分官气,学起了汉人的那一套,虽然还只是一点点皮毛,但也确实初具雏形。在汉朝的文化中,“玺”和“章”都是印章,却有着明确的上下层级。玉玺代表着王权帝制的至高结晶,假如你身居大位,是这块材料,更是能让你名正言顺地抽血天下人。

  王莽为了拿到这块传国玉玺,不惜和自己的姑姑撕破脸皮。非要说的话,玉多的是,为新朝再铸一块更好的也未尝不可,但他就是要这块原来的。只有它,经历了汉王朝二百多年的正统宰制,只有将它弄到手,天下人才会对这个新王心悦诚服。

  当然,前提还得是你是那块材料,历史中也有人曾经短暂地得到过玉玺,但最后屁用没有……在对的人手里,这是一块开启最高权力的钥匙;但是在错的人手里,它就像指环王里的魔戒一样,只是个勾起欲望的祸根。

  言归正传,真正令乌珠留感到愤怒的,正是这两者间的不对等。

  百年前,匈奴宣布向汉臣服时,汉王赐予了他们一块“匈奴单于玺”,规格和传国玉玺是平级的,都是“玺”,可以说是诚意满满。以长城为边界,长城以北,既然你们认怂,那我们也承认你单于是匈奴人的最高统治者,咱们以后各自安好就得了。

  和平都是靠打出来的,几千年前就是这样,几千年后亦然。

  匈奴人拿了玺印,也觉得没亏什么,自此逐水草而居,休养生息,过上了一段和平日子。后来,汉王将朔方郡设为两族友好往来的通商地点,匈奴人以羊作为货币,与汉人交换一些日常生活用的铁具,日子过得悠闲而平静。

  直到今天。

  ……

  知道了王莽干的好事,大雄特别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到这一步,他也发现了,这货特别有当别人爹的欲望,好像非要把所有人踩在脚下,才能凸显出他的伟大。这种主动挑衅敌人的外交政策,更像是巴不得赶紧打起来。

  静香也觉得理亏了,说话的声音也不像刚才那么利索,只能尽自己最后一点努力来挽回和平,“就……就算这样,发起战争的话,还是有点……”

  “还有别的呢。”乌珠留冷笑一声,“你们自己看看吧。”

  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张几乎被撕成碎片的诏令,抛给众人。阿苏尔将其结果,打开来没看几行,便露出了“你tm地在逗我”的表情。揉了揉眼睛,反复观看,尤其是将那个落款的玺印看了好几遍,才确认这确确实实是出自王莽宫廷之手。

  “这……这未免也太扯了吧。”少女不敢置信地摇摇头,一脸惊愕,“怎么会有皇帝做出这种事?”

  “上面写的什么?”

  “说是……要将‘匈奴单于’,改成‘降奴服于’。简单来说,就是‘投降奴隶永远臣服’的意思。”

  如果说,之前的政策多少还有点逻辑可循,可以解释为他真的想为天下人做点什么,只不过因为经验的匮乏而弄巧成拙。那么,此时此刻,大雄就是完全搞不懂那家伙脑子里在想什么了。他们的间谍机器人最多也就在国内收集情报,谁能想到,国内都弄得千疮百孔了,这家伙居然还能在国外折腾出这么多幺蛾子来。

  本来“匈奴”就已经不是什么好词儿,但好歹喊了几百年,人家认下也就认下,现在居然连这都不行了!还得是“降奴”,还tm得是“服于”,这个称号瞬间将本就岌岌可危的外交关系一下子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