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白不醉人
没皮包骨头……这种时候还有闲心说俏皮话,看来这位的心理素质也是蛮强大的。桂妮薇亚嘴角一扯,暗自心想,口中则是问道:“也就是说,您一直在这片树林里?但那场战斗已经过去十年了,十年的时间,这里又不是多么偏僻的地方,总会有几个过路的旅人听见您的呼救声吧?”
“不,不。好心的姑娘啊,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从赌局结束的那一刻起,老塔里辛便被困在了那片黑暗之中,而黑暗——”骷髅一顿:“无处不在。”
“唔……我不太明白。”摇了摇头,桂妮薇亚老实承认。她随后转过头去:“阿尔,你呢?”每次都喊阿尔托莉雅太过冗长,而阿尔托斯这个假名,被揭穿之后在其他外人面前也就罢了,只有两人在的时候,再用它就显得有些尴尬。因为这件事,两人小小的讨论了一阵,最后敲定一个叫芬娜,一个叫阿尔,与凯同样,显得亲近。
但事情过后,某个仍然在用假名的穿越者却有些心虚。要是最早的时候直接报上真名就好了……虽说觉得以阿尔托莉雅的性格,只要解释清楚了,应该也不至于因此生出芥蒂什么的,而且严格说来,芬娜是母亲取的名字,与桂妮薇亚都属于真名,倒也不算骗人。以后有机会再说明一下就是了……此时的她还没注意到,这个“以后有机会”的想法,往往就是鸽子展翅高飞的前兆。
此时转头看过去,见阿尔托莉雅也摇了摇头,她不是能言善道的类型,甚至因为从小以艾克托为学习的对象,身边又有凯这个反面例子,长大之后,虽然不至于如老骑士那般孤僻,不近生人,但仍旧有些寡言少语。往好的说这是讷于言而敏于行,圣人推崇的行事作风,而用桂妮薇亚熟悉的话来形容,大约就是“能动手就别BB”了。
“咔咔咔……不明白也无妨。老塔里辛并非那种不知报恩的白眼狼,既然你们将我解救出来了,作为回报,告别之前,我就给予你们一个预言吧。”
它停了一停,黑洞洞的眼眶之中,陡然浮现出两团霜色的火焰,在月光下跃动不已:“命运是如此编织的——‘这条路的尽头,并无尔等寻求之物。迷雾蔓延,死亡的鸟儿将从雾中诞生,展翅鸣唱,与骨骸一同前行。贪生之徒啊,向东而行,海洋的尽头,大地的尽头,最后的光芒坠落于空,影中之民,葬日之光——’”
桂妮薇亚脸色一变。倒不是因为她听懂了这个所谓的预言,实际上,除了第一句之外,向东而行之后的几句压根不明白在说什么,但问题在于,从骷髅道出“命运是如此编织的”之后,一字一句,竟然都是用字正腔圆的汉语——而且是她前世的家乡话——说出来的!
“你……”她张了张嘴,用这个时代的语言说出一个你字,随后却换成了家乡话:“你也是穿越者!?”
眼角觑见阿尔托莉雅疑惑地望了过来,桂妮薇亚却也无暇顾及,只是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骷髅头看,等待对方的回应。
“咔咔咔……什么?”骷髅的表情——有表情那就奇了,但只听声音,却满是惊奇,不似作伪:“从来没听过的语言……看来你身上还有着更多的秘密呢,咔咔——”
“你刚刚……”
本来已经到嘴边的话突然又停住了,因为她忽然想到,如果那句预言真是用的自己前世的家乡话,那阿尔托莉雅不该毫无反应才对。正在思索,陡然间,一旁的篝火好像变暗了些许。
起初还以为是错觉,可下一刻,火光却肉眼可见地微弱下来,前方的树林深处,有什么东西正在聚集、肌肤能感受到沙沙的刺激感,寒毛直竖,桂妮薇亚长身而起,手按住剑柄,同一时间,身旁的同伴也做出了同样的举动。
两人并肩而立,注视着那片黑沉沉的树林。
明明没有风,篝火却开始剧烈地晃动起来,摇摇欲坠,恍若置身于暴风雨之中。“是你刚才遇到的那个吗?”阿尔托莉雅轻声询问。
“不确定。”
桂妮薇亚回答。
但她左掌一按剑柄,意思十分明显:无论是与不是,敢过来,就先砍他母亲的一剑再说。阿尔托莉雅心领神会,并且看得出也很赞同这个决定。
但在她们二人的注视下,那片林子里的黑暗愈加浓郁,翻涌中,可以看得出来与周围的夜色有明显的深浅之分,却始终停留在树林的最外缘,好似树林内外有一道无形的分界线,将这片如墨汁般浓重的黑色存在挡在了里面。
“咔咔咔——”
骷髅忽然发出了一阵沙哑的笑声:“看来分别的时候到了。虽然只是短暂的相会,但时隔十年,能够再与生人说上话,老塔里辛十分高兴。就如预言所示,你们要找的人并不在康沃尔,继续往前的话,可能会被卷入了不起的事端之中,如果不想轻易丢了性命的话,就往东去吧。咔咔咔,咔咔咔咔——”
笑声未停,眼眶里的两团磷火猛然转旺,一瞬间整个骷髅头都被卷了进去,下一刻,两人眼睁睁看着那颗头颅在白色的火焰中烧成了片片飞灰,随风飘舞,转眼无影无踪,只在那块石头上留下了些微的焦痕。与此同时——
桂妮薇亚一抬头。
发现那林中的黑暗也开始缓缓退却,颜色变淡,最终与夜晚融为一体,再也找不到任何曾经出现过的痕迹。
“它是为了那个叫塔里辛的人而来。”
“嗯。”
手依旧放在剑柄上,桂妮薇亚轻声说道。阿尔托莉雅应了一声,两人仍看了那树林好一阵,这才转身,篝火却已灭了,只余一堆柴禾,缕缕灰烟。经历了这么些事情,长夜已尽,寒意仍存,远处的天空上,却已经摇晃出了淡淡的鱼肚白。
“真是……奇妙。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片刻,也不知道是两人中的谁说了一句。随后有人笑起来:“这种意料之外的经历,也是旅行的醍醐味啦。”
“说得也是。”
另一人也笑了笑,进山洞,将寝具收拾好了,由桂妮薇亚施法变成小袋子,挂回腰上,在附近的一条小溪边洗漱完了,又去摘了些果实喂马。忙碌中,晨曦喷薄而出,鸟鸣之声阵阵,太阳也升起来了,一片明媚的春光。
“那个预言……”
“如果是真的,康沃尔最近应该会出事,而且是出大事。我们要不要按预言里说的,转道往东,记得东边应该是……”
“‘渔人王’佩莱斯的领地。”
“唔,没听过。于是要怎么做呢?我是去哪边都行,那个预言听起来挺靠谱的,但也保不准那位骷髅老先生好诙谐,硬是耍了我们一把。怎么样,如果阿尔你无所谓的话,就由我来决定吧。”
“芬娜。”
“嗯?”
“那是我们来的方向。”
“……知道吗,这个世界其实是圆形的,就算我们往相反的方向走,总有一天也会抵达目的地……我编不下去了,还是阿尔你来带路吧。”
“可以吗?”
“当然。”
清晨的阳光下,令人感到舒适的微风,将用作篝火的柴禾处理完毕,两人一马,下了山坡,仍旧往西南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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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小村二三事
“这就是村子的全部粮食了……”
仓库的小门在说话声中打了开来,一道魁梧身影立在门前,几乎挡住了外界所有的阳光,他眯着眼睛,看向室内,语气很是不满:“只有这么一点?”
“骑士大人,去年秋天的收成本来就不好,一次两次还好,这才几个月的时间,您已经过来征收五回了……”佝偻着身体的老人战战兢兢开口,可话刚说到一半,身穿铠甲的骑士猛一伸手,已经揪着他的衣领,将整个人提了起来。
“骑、骑士大人,饶命!饶命……”
人在半空中拼命挣扎,但那条手臂有如铁铸,任老人怎样挣扎也是纹丝不动,如同他手里抓着的不是一个大活人,而是一只小鸡似的。骑士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你以为这是为什么?马上就要打仗了!没有吃的,填不饱肚子,怎么上战场杀人!你们老老实实把粮食交上来,我们自然会保护你们。但要是谁敢违背王的命令,或者偷偷摸摸动些歪脑筋的……你们西边的那个村庄就是例子!”
说毕,一甩手,将那老人丢在了地上,弓着身子不停咳嗽,骑士冷漠地扫了他一眼,“明天早上,我会再来。在那之前准备好足够的粮食。否则,我也不介意自己花些时间,一家一家地找。”按了按腰上的剑柄,转身就走。仓库外面的空地上,此时聚集着一小群人,原本在小声交谈,见他过来,顿时一个个止了声音,慌慌张张地让开道路,其中有个少女动作稍微慢了点,还被骑士伸手摸了一把,又羞又恼,脸顿时变得通红。
“你——”
她身旁的少年猛然往前踏出一步,正待开口,但一抬头,对上那骑士的目光,却不由得僵了一僵,接下来的话也蓦地卡在了嘴里,后者抬了抬下巴,竟也是一步站到了他的面前。少年在同龄人中已算高大,但与这名骑士一比,还是矮了半个头有多,骑士低头看着他,“我——怎么了?”一张嘴,甚至有口水喷到了青年的脸上。
他拳头握紧又松开,周围人只是担忧地看着,同时包括那名少女在内,都不约而同地悄悄与他拉开了距离。好半晌,少年咬着牙齿,低下头:“没……什么。”
“下回先想好要说什么再张嘴,懂了么?”
抬手拍了几下他的脸,骑士哈哈一笑,走过人群,大步往村外走去。直到那背影消失在村口,噤若寒蝉的人们这才又开始窃窃私语,有人过来道:“道格,你刚刚太莽撞了——”少年却没有理会他,而是直接朝地上的老人跑了过去。
这时也有几个人过去搀扶老人起身,但也许是刚才那下摔得太狠,老人仍在咳个不停,几乎喘不上气来。名叫道格的少年过去蹲下,想伸手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停在半空,一面面口中询问:“爸,你没事吧?”
老人拍拍他的手背,示意自己没事。少年点点头,又咬着牙:“真是……真的是太欺负人了!他们这不是要粮食,是要我们的命啊!”
先前说话的那人也靠近了过来,蹲在旁边,拍着老人的后背帮他顺气。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瘦瘦小小,肤色黝黑,脸上打横涂着一道青色的油彩,头发在脑后绑成了好几束,披着一块野猪皮的褐色斗篷,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一种类似于草药的清香。等老人的样子好些了,他按着膝盖站起来,又说了一遍:“道格,你太莽撞了。那是受过册封的正规骑士,就算当场杀了你,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我……”少年有一瞬间似乎想要辩驳。
却又听男人接着说道:“你自己死了倒是没所谓,但想想希丝和你父亲。”语气平淡,但少年的后半句话也因此没说出去,回头看了一眼刚才那个被占便宜的女孩,四目相对,女孩脸又是一红,在害羞之中,多少还有着一些对于刚才因害怕而避让的愧疚。他张了张嘴,好半晌,沉默地点点头。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这村子不大,二十几户人家,男人在这些年的战争与魔兽袭击中折损了不少,此刻除却老弱妇孺,能称得上是劳动力的青壮年男性,加上道格与披着野猪皮的中年人,也只有十人左右。平日里光是要他们下地耕种已是苦不堪言,更何况最近这些年,因为马尔科与周遭的几个领主大大小小的争端不断,打着备战的名义,三不五时便向管辖的村镇征收粮食。至于这些粮食有多少是真正用在战事之上,又有多少在过程中进了某些人的腰包,人们虽然知道,却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但不管怎么样,这也太过分了!一天的时间,我们上哪去给他变出那么多的粮食!而且现在收获一年不如一年,自己吃都快吃不饱了……”
“没办法。你也听说西村的事情了,期限到了粮食的分量不够,那个骑士拔出剑来,一家一家的搜,搜出藏起来的食物就一剑把那家的人杀了……死了半个村的人。”
“没有吃的,我们照样得饿死!”
“总好过现在就死在那个骑士的手上。”两人的交谈持续了一阵,道格激昂愤怒,男人却由始至终皆是平平淡淡的口吻。他停了一停,转过头去,看向那驼背老人:“老爷子,拿主意的是您。要怎么做,我们大家都听您的。”
老人抿了抿嘴,摔倒的时候他脸上被一块石子割破了,血淌下来,也不伸手去擦,被人搀着站在那里。男人这句话说完,其他人也都渐渐停下了话语,视线望向这边,片刻之后,只听他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去把自家的吃食都拿出来吧。凑一凑,凑一凑……应该是够的。”
“爸!”
少年喊了一声。老人看向他,摇摇头:“道格,现在这世道,别去想太久之后的事情,没用。能多活一天,就是好的,要是真活不下去了……就再说吧。咳咳,咳……”
“道格,带老爷子回去休息吧。”
“嗯……”
应了一声,少年接过了搀扶的任务,扶着老人,朝村中央最大的那栋屋子走了过去。中年人站在仓库外,望了望里面,关上门,又抬头看天,眼神严肃,不一会儿,几个男人拿着石矛与木枪,围了过来:“乌鲁,现在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乌鲁仍然望着天空,碧蓝如洗,万里无云。
“这样下去大家都活不了。以前遇上这种情况,好歹还能去树林里打几只兔子啊鸟啊来吃,现在有那头魔猪在,我们就连森林也进不去。种出来的东西又不够上交的……总不能坐着等死吧?”
“是啊。总得想个法子……”他喃喃自语道:“但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是想不出来,但乌鲁你一向聪明得很,本事又大,和我们不同,肯定有好办法的。别在这吊胃口了,快说吧!”便有人催促道。
乌鲁却只是摇了摇头,露出一个苦笑:“让你们失望了,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或者说,办法一直就在那里,只是做不到而已。”
“那再难也得做啊……什么办法?”
“很简单。既然森林现在进不去是因为那头魔猪,只要把魔猪赶走或者杀掉,自然就又可以接着打猎了。问题在于……”
最后那句话他没有说出口。
却也不必再说。
正如乌鲁所言,这并不是什么出色的计策,村里又岂会真的没有人想到过,可几次组织,最后都是丢下几具尸体,以惨败收场。最骁勇善战的一人,道格的哥哥,原定成为下一任村长的青年,也只是一个照面就被那魔猪的獠牙刺穿了身体,其他人拼尽全力只抢回了小半片尸体,其他部分都碎了。而今村子状况愈加恶化,人们连吃都吃不饱了,又哪还有能力去驱逐魔猪呢?
按照惯例,遇到凭一己之力无法解决的强敌时,往往会选择向当地领主求援,由领主派遣麾下的骑士解决,一来为领民解忧排难,再者也是成就了那名骑士的武勇之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双赢的局面。然而这片土地的统治者,马尔科王,出了名的气量狭小,多疑善妒,这份多疑甚至连他自己的部下不能例外。几年前马尔科与东方的渔人王因为边境起了争端,没闹到正式开打的地步,双方便遵循古老的习俗,各自派出一位骑士,在数位德高望重的长老面前进行决斗,败者割让一部分边境的领地予胜者。
那次是马尔科取得了胜利,那位骑士也因此声名大振,但正是因为这名声让马尔科心中不喜,不久后找了个由头剥夺了他的头衔,收回领地,把人也逐了出去。经过这件事,再没有哪位骑士愿意接受领地各处的请求了,不仅要冒着生命危险战斗,即使赢了,转头惹国王不高兴,下一刻几十年的努力顿时成了泡影。试问谁受得了呢?
如此种种,一来二去,寄希望于国王派人驱逐那头森林里的魔猪,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事情。而抱着一线希望,村子仍是提出了数次请求,最初的一两次负责此事的官员还答应尽快报告王上,到得后来,前往城堡的村民连那个官员的面都见不到,就被卫兵给赶了出来。
此事过后,心已凉了半截,此后马尔科又以即将与邻国开战,补充军需的名头,三个月内遣人在领地里连续征收五次粮食,更是让村里人完全丧失了信心。至于反抗……不是没人动过这个念头,可普通人即使十个也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打不过,逃又不知道该往哪逃,祖祖辈辈好几代人都是在这里生老病死,再怎么绝望悲观,也没多少人有勇气抛下家乡,前往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从头来过。
未来何其遥远,十年前诸王共遵乌瑟为主,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三地团结一致,与北方皮克特人作战的日子,此时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亲身经历,但岁月冲刷,却让那段日子逐渐变得模糊。十年前的生活自是比现在好的,但究竟好在哪里,与此时又有哪些区别,当有人问起来时,往往答不上来。既然如此,那便只能得过且过,多活一日算一日了。
乌鲁背着双手,抬头看天,任凭思绪浮沉,飘荡无依,那些聚过来的人见他好像真的没有办法,也都各自散去了。回去数好粮食,下午数一遍,然后还得挨家挨户去搜,去查,以免有人偷偷藏了点东西,明天反而害了大家。这忙忙碌碌的,就又是一天过去了。这几年,也都是这么过来的。
忽然,像是听到了什么,他左边的耳朵微微一动,紧接着,目光也往一旁移了过去——那是村口的方向。村民此刻大都回家清点食物了,只有两三个孩子在外头打闹,也只有他们才能在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了。笑声回荡在晴朗的天空下,不久之后,却渐渐地变小了。他看着村口,几个孩子好像也注意到了那靠近过来的声音,有的脸上还显得茫然,有的却已露出恐惧的表情,匆忙往家里跑去——上次那个骑士过来时,不小心被孩子撞了一下,便踢了那孩子一脚,骑士穿着铠甲,脚上也是铁靴,一脚踢过去,小孩断了好几根肋骨,挣扎几天,仍是死了。
其余的孩子从此之后不止是那个骑士,就连马蹄声也能吓掉他们半条命,生怕自己也像那个运气不好的孩子一样,这个年龄的孩童还无法真正理解死亡是什么,可死前那痛苦不堪的挣扎,却是都看在眼里的。但乌鲁倾耳听了一阵,目光之中却有些疑惑。
本以为是早晨的那名骑士去而复返,细听之下,马蹄声却有差别……孩童们四散而逃,马蹄声逐渐靠近村口,他想了想,往那边迎了过去。
随后,便在拂面而来的春风中,见到了道路那头逐渐行来的一匹背着行李的棕色老马,以及走在马前,金发碧眼,像是一对兄妹的少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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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这个人头上好像有个感叹号?
遇见那位自称塔里辛的骷髅之后,两人一路向西南而行,此时的不列颠地广人稀,最繁华的城塞都市伦蒂尼乌姆也不过能数万人口,至于那些大大小小的王国领地,更不必提,若是那些偏僻的所在,往往走上一整天也不一定能遇见村镇。两人徒步前行,速度本就不快,艾特又是上了年纪的老马,体力欠佳,走走停停,偶尔在有人烟的地方借宿一晚,但大多数时候仍是露宿野外,打些猎物、再摘点野菜野果充饥,轮流守夜,有时睡不着,两个人便在月色下用树枝比比划划,切磋一番。
没有太明确的比赛规则,据桂妮薇亚自己估算,十场之中,她大约能赢个三到四场左右。而且她看得出来,对方虽与自己同龄,身上的那种感觉,却是已经杀过人,沾过血的了。要是动真格拼命,自己的胜算恐怕更低,但考虑到对方是那个阿尔托莉雅,桂妮薇亚却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的。
日征月迈,这一日,照例是在山中听着鸟鸣声醒来。桂妮薇亚将两个帐篷收回小袋子里,昨天还有几颗果实没吃完,拿去溪边洗干净了,回来的路上自己吃了一颗,其余的都让给了阿尔托莉雅——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瘦瘦小小的,饭量也小,就比鸟儿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一两颗果子,几片兔肉,就饱到上心口了。对于曾经品尝过全世界各种美食的某位小公主来说,五岳归来不看山,即使是苏格兰御厨费尽心思做出来的东西,其他人吃着赞不绝口,她也只是觉得不怎么难吃而已。
至于那些稍微次一点的,要么油腻到想死,要么淡到嘴里飞出个鸟来,就没一样是能让她竖大拇指的,而即使自己想下厨,一来前世没怎么学过,二来能入手的调味料也相当匮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鸡肠小肚”,倒也让她省了一番舌尖上的煎熬。而自从与阿尔托莉雅结伴而行后,则更是体会到吃得少的好处——如果两个人都那么能吃的话,这一路过去,恐怕还没等起兵打倒卑王呢,不列颠就已经寸草不生鸟兽无存,连半块草皮都不剩了。
当然,在有自信单挑打败阿尔托莉雅之前,她是不会把这段话当着对方的面说出来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才是。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天天吃这么多东西为什么没有胖成个球……哇哦,我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到,就是这样!”
听见旁边那人一问,下意识就把正在想的东西说了出来。桂妮薇亚紧接着便反应了过来,立刻用手捂住嘴巴,同时往边上一跳,与阿尔托莉雅拉开了距离,以防对方暴起伤人。但目光看过去时,后者牵着马,仍然站在原地,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眨眨眼睛,忽的笑了出来:“胖成个球……扑哧。芬娜你有时会用一些奇怪的比喻呢……虽然好像挺有趣的,但那样的话,骑马与挥剑都会变得很麻烦,所以……很遗憾。”
“那等哪天不需要骑马和挥剑了,你可以试试每天吃饱就睡,睡醒接着吃,努力把自己进化成一个阿尔球。”
“嗯。”试着想象了一下那种生活,阿尔托莉雅嘴角露出一丝轻笑;“那你呢?也是每天吃饱就睡,睡醒接着吃?”
“不,我负责在一旁拍照留念,然后将照片放到博物馆里,让全世界人民欣赏阿尔球的英姿。”
“拍照留念?那是什么?”
“是我家乡的一种……魔术道具。像这样——”双手比划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框,她往前蹦出几步,转过身来,那框晃了几晃,将牵着马的金发女孩收进其中:“就能将一瞬间的景象固定下来。以后就可以无数次地观赏了。”
“居然还有这种奇妙的魔术道具……苏格兰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啊。”阿尔托莉雅惊讶地睁大了双眼,如此感叹。
“就是这样。”
桂妮薇亚严肃地点点头。
没什么营养的交谈又持续了一阵,说实话,经过这些时日满嘴跑火车的耳濡目染,桂妮薇亚已经不敢想象,在某骑士王心里,苏格兰会是怎样一个奇葩的国家了。反正她自己代入思考了一下,根据这段时间实(胡说)事(说)求(八)是(道)的描述,苏格兰的王城,最起码也得是一个天上飞空艇地下陆行鸟,地铁四通八达不用出站就能吃到海南鸡饭的发达大都市……
海南鸡饭还得是有提供三种不同酱料的正宗版本。
顺带一提。
桂妮薇亚自己最喜欢蘸着那种黑色的酱料吃。
“另外两种酱料根本无法引出鸡肉真正的滋味!”
“听起来很美味。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吃吃看。”
“……到时我请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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